唐政建议字[2020]1号
侯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加快出台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发展政策措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市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决策部署,聚焦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增实惠、渡难关,积极组织各级各部门协同上阵,有力保障全市夺取防控疫情、经济发展取得“双胜利”。为支持企业稳定经营持续发展,市政府于2020年2月4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唐政字[2020]9号)。从稳定企业和职工队伍、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优化通关环境等方面出台了20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
一、援企稳岗方面
(一)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一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中小微企业裁员率由不高于4.5调整为5.5%,30人以下的不超过20%。截至目前,已拨付资金8439万元,援助企业888家,收益人数23.4万人。二是降低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办理条件,将100人以下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比例下调至20%,100人以上小微企业下调至10%;个人创业(含合伙创业、组织创业)贷款的贴息期限由2年调整为3年。三是实行专人专岗专责管理。利用社保经办系统筛选企业7500家,对符合申领条件的,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方式一对一推送援企稳岗补贴政策信息,组织企业通过网络平台申报;同时,采取“先按一般企业返还,待困难企业认定后补差”的措施,促进稳岗返还政策第一时间落实到位。目前,已为2607家企业落实稳岗补贴1.33亿元,惠及职工35.9万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稳岗位返还政策宣传和信息推送力度,进一步简化经办流程,按照“成熟一批、上报一批、落实一批”的原则,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帮助企业降低复工复产成本,稳定就业岗位。
(二)阶段性减免缓社会保险费。按国家部署,2月到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到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利益。目前,河北省正在研究制定具体贯彻实施办法,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同意后执行。实施意见出台前,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参保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暂缓办理费款所属期的基数核定、申报缴费业务。
(三)实施灵活用工政策。针对此次疫情,国家和省下发了相关的政策规定,明确“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鼓励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要指导企业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我市转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唐人社发〔2020〕号),明确要求各级要高度重视疫情对劳动关系领域带来的新挑战、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 、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统筹各方力量加大指导服务力度。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疫情期间劳动关系监测和形势分析,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着力提升基层预防化解劳动争议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主动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四)深入推进清欠账款工作。一是迅速组织排查摸底。经排查,我市国有企业没有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二是严格进行监管。结合对监管企业“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等重要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査,重点预防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行为。三是落实《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实施负债率和负债规模“双管控”,加快建立规范的企业举债融资机制,确保不形成拖欠情况。
(五)扶持受困中小企业。依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各企业积极稳妥做好疫情期间的出租经营工作,对已签订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办公、商业配套等经营活动的中小企业,由房产所属国有企业免除2020年2月、3月、4月三个月租金。对入驻创业创新空间载体的中小企业,按其实际发生的房租、物业费(以签订租赁协议及实际发生票据为准)总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承租固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3个月房租。鼓励大型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企业用户适度减免租金。
二、财税扶持方面
目前,针对疫情防控,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18条政策,省税务局出台了疫情防控期间10条税收支持措施,其中在延期缴纳税款方面,明确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较大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可以向纳税人所在县级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以依法依规向河北省税务局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在减免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方面,因疫情原因导致发生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按照《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县(市、区)税务机关可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之规定申请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三、金融支持方面
(一)迅速组织发动。疫情发生后,我市金融系统迅速投入到全市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复产复工复业和保发展、促发展工作中。先后下发两批次支持复工复产企业(项目)名单,涉及企业238家,项目24个。成功为32家企业或项目提供授信25.6亿元,发放贷款16.7亿元。公布了24小时服务对接电话,全天候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融资问题。截至目前,已为57家企业协调解决了融资问题,达成授信或贷款意向7.8亿元;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58户企业协调修复了征信,维护企业信誉;帮助惠达卫浴等18家企业实现快速跨境汇款,完成紧缺防疫物资采购;为178家企业协调减免费用3600万元以上。各银行机构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普遍采取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建立差异化绩效考核机制、适度提升风险容忍度、降低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延后结息等措施加大疫情防控信贷支持力度。通过线上办理、建立抗疫企业信贷服务“绿色通道”等特事特办措施,确保信贷资金迅速拨付抗击疫情一线。据统计,目前通过新增、续贷等方式,已累计为近600家与疫情相关企业提供授信86.5亿元。对疫情相关企业主动降息,普遍实行优惠利率,最低利率为2.05%,最大降幅为2.4个百分点,全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约2186.79万元。
(二)强化政策指引。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从信贷资金支持、跨境融资服务、保险保障等方面提出22条具体措施。起草了惠企政策20条、促发展30条,指导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帮助广大企业纾困克难清障。各级金融机构也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出台了多项金融支持措施。近期,人总行印发了《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银发53号),增加5000亿元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加大对复工复产支持力度,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提供普惠金融服务。专用再贷款1年期利率仅为2.5%。市人行正在部署各银行落实政策,尽快将资金投放到中小企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
(三)开展“春雨金服”行动。为高效应对疫情冲击,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和保障作用,全市金融系统开展了“春雨金服”行动,助力全市企业迅速复工复产复业和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实施扶持新增一批、稳贷续贷一批、展期延期一批、优化调长一批、降率减费一批、协调缓解一批等“六个一批”举措,切实打通企业资金周转的堵点和痛点。同时进一步畅通企业发布需求、申报诉求的渠道,努力为企业提供专业化、保姆式服务。目前,“春雨金服”行动已经全面铺开,省、市各大媒体争相报道或转载,引起强烈反响。平台企业入驻数量明显增加,现已达到2160家,数量翻番;成功对接融资需求16.8亿元,增加近10亿元,累计解决各类企业需求诉求203家次。“春雨金服”行动为企办实事、增实惠、渡难关的效果初步显现。
四、政务服务方面
(一)大力开展“非接触”式审批服务。以疫情防控、审批服务两不误为目标,积极拓展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途径。一是积极推行“一网通办”。疫情发生后,我市开通了互联网申报渠道。市民通过登录“唐山市政务服务网”(ts.hbzwfw.gov.cn)可在线办理各类业务,除不动产登记、出入境、公积金贷款等少数事项外,其它均已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办理、快递免费送达。截至目前,已通过互联网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22项。二是认真实施预约办。对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电话实施预约办理、容缺受理和精准服务。目前已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供预约服务327人(次),电话预约服务1850余次,累计为企业办理各类审批业务453项。三是广泛实行邮政快递办。通过实行外网申报、内网办理、快递免费送达的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已累计免费邮寄快递137件,进一步减少了企业和群众往来实体大厅次数,降低聚集性传染风险。
(二)全力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一是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对涉及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事项实行特事特办,在大厅窗口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快速优质安全精准服务。通过主动服务,先后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理了《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准运证书》,对市传染病医院宿舍建设以及市第九医院装修改造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实行从简补办,有力支持了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二是对办理相关重点手续审批提前介入、全程服务。一方面,对项目单位在组织申报材料过程中存在的对材料标准、要求把握不准或理解不透的,及时组织相关审批职能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解释指导。另一方面,安排专人协助指导项目单位组织完善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组卷完整准确、一次审核通过。三是努力践行五个“办”。即:对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马上办;对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告知,热心出主意办;对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急需办理相关业务,但当场提供全部申请材料确有一定困难的,在其履行书面承诺等手续后实行“容缺受理”办;对每个重点项目,安排专人盯办代办;对企业着急申办的事项,通过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形式实行“特事特办、随到随办”,全力保障疫情期间的审批服务不断档、不停步。
(三)认真做好企业登记电子化工作。积极鼓励引导企业在线办理注册登记相关业务。目前,我市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登记已实现了全程网上办理,并积极建设企业服务专区。在此基础上,利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的“一窗通”网络平台,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税票申领、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企业开办业务整合到一起,申请人只需在网络端提出申请,即可依序办完所有企业开办事项。截至目前,市本级通过“一窗通”网络平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已累计办理企业注册42件。
2020年3月9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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