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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24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9-22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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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地市级“平战结合”复合型传染病医院,全面提升新形势下传染病防控与救治整体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高屋建瓴,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经过认真学习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结合《关于印发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0〕0735号)要求,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补齐短板弱项,切实提高我市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

一是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类传染病防止机构的区域规划。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升级,落实“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配置负压救护车、负压担架等必要设备,强化物资储备,适度预留应急场地和改造空间;加强重症监护病区(ICU)建设,配置床旁监护系统、呼吸机、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相关设备;提高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配备聚合酶链式反应仪(PCR)等检测设备,建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按标准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参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查缺补漏、填平补齐,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和建设规模。有效快速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深化疾控体系改革,完善机构设置和功能定位。真正构建集疾病预防、流调、病毒检测、重大传染病防治与科研攻关一体的联防联控机构。

二是依托三级综合医院组建全市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体系。由市卫生健康委和三级综合医院主要负责同志组建了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领导组织,全方位承建制接管市传染病医院;原市传染病医院的领导班子分工不变,作为唐山市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全面开展新冠肺炎医疗救治、院内感染的防控和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全市组建了21个包括呼吸、重症、感控等相关专业专家团队,专家组成员达170人;挑选我市三级医院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经验最丰富,表现最突出的医务人员进驻一线,确保我市新冠肺炎病人救治工作积极稳妥、成效显著。

三是切实高效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公共卫生救治职能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机构的保障与重点支持。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财政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筹措安排。完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资源区域布局,建立传染病救治国家和区域医疗中心,明确市传染病医院的公益性和社会服务职能。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完善从国家到省、市、县的一体化医疗服务体系。2020年,市财政投入8000多万元对市第七医院(原传染病医院)进行了提升改造,大大增强了救治能力,平时可收治传染性普通病例和重症病例,以及非传染性疾病的重症病例,疫情爆发时,可进行应急功能转换,作为传染病防治中心;进一步加大对传染病医院的投入,改善诊疗条件,加强传染病人才梯队建设,增强综合能力建设,提高传染病疾病综合诊疗能力。进一步健全政策措施,积极调整自身财政支出和投资结构,确保疫情防控设施建设资金足额到位。

感谢您对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注公共卫生事业,共同促进本地区公共卫生事业高效有序发展。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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