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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第035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8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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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广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省大范围流感村庄派出小分队进行核酸抽样检测”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疫情防控关系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我市高度重视,以毫不放松的姿态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乡村医生的抗疫堡垒作用,切实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特别是农村疫情防控现状,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市有针对性的制定了防控措施,开展了防控工作。

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我市坚持“预防为主”、“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建立市县两级疾控机构联动机制。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5家。其中,市级疾控机构1家、在岗人员136人,县级疾控机构14家、在岗人员456人。全市建立了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二是完善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体系。我市相继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系统等,对疫情实行实时监控,加强传染病早期预警。三是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响应体系。我市成立以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重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我市迅速印发实施《唐山市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级应急响应预案》《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建立流行感冒报告机制,充分利用全市各流感监测点,有效监测各县(市、区)流感样病例发病情况,依据监测数据,有针对性的开展新冠病例筛查工作。对于10人以下的村庄流感现象,立即启动居家观察机制,建议流感人群居家健康观察,每日按时服用药物、测量体温,并将每日身体状况反馈给村医,乡村医生发现有发热症状后,及时将其送往发热门诊诊断治疗。当发生10人以上的集体性感冒现象时,由村支书或乡村医生直接向所在镇进行上报,各镇负责人及时向各县(市、区)防控办上报情况,各县(市、区)防控办相关工作组随即召集专业人员,采集感冒人群的抗原试剂样本和快速核酸检测样本,送入实验室等待检验结果,并向市防控办报备。

二、提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水平

2020年以来,我市在开展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中,聚焦管理、服务和技术,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强化措施,全力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和村卫生室建设工作,基本实现“以乡带村、以村促乡、乡村一体、共同发展”目标。一是科学规划设置。按照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的要求,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全面补齐了495个“空白村”,实现了村卫生室全覆盖。二是加强标准化建设。对实施一体化管理的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开展了标准化建设,192家卫生院全部达到基本标准。5335个村卫生室通过修缮、扩建、维修和增添设施、设备,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改善了群众就医环境,提升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三是配齐配全乡村医生。通过统一招录、统筹调配、派医驻村等形式,解决村医不足问题。目前,全市5335个村卫生室,配备5302名乡村医生(33个村卫生室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务人员),“一村一室一医”实现全覆盖。同时,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各县(市、区)根据自身实际,分别采购了移动核酸检测车,并要求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辆负压救护车。

三、持续强化发热人员筛查

积极发挥基层哨点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农村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作用,对就医群众开展流感样病例筛查,一经发现,立即隔离留观,开展核酸采样检测,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

在疫情防控时,充分发挥我市农村地区人脸识别测温设备和村庄卡口值守人员作用,建立出入人员信息登记台账制度,严格做好身份核查、来返地址核查、测温验码、人脸识别、电话登记等工作,发现有体温异常人员,及时登记上报,并引导至发热门诊完成核酸筛查,确保不漏人、不漏管,为疫情溯源、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等提供基础信息。

四、建立奖惩机制

我市各县(市、区)已根据自身实际,建立镇、村两级疫情报告员制度,各镇、各村分别指定一人为突发公共事件的第一负责人,村负责人一旦发现大范围流行感冒,会在时限内立即上报镇负责人。对于有突出表现的疫情报告员,每年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针对玩忽职守的行为,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或相应的惩戒教育。同时,广大村民如果发现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感冒人群,鼓励拨打指定电话积极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反之,对于不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自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感冒人员未主动报备,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费用由个人承担。以此鼓励约束村医和各村民积极向上汇报,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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