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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2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9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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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金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大我省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解决幼儿教师编制,切实保障非在编教师待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强对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办好学前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部署要求,制定出台《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坚持将学前教育建设项目纳入为民办实事工程,完善政策、增加投入,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全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充。

一、关于扩大县城公办园资源供给

截止2021年底,我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96%、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56.51%、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8.14%,公办率和普惠率超过省定50%和80%的标准,位居全省前列。

一是新改扩建一批。按照2021年民心工程部署,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0所,增加公办学位2205个。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对全市适龄幼儿较少、地理位置偏远的117个较小行政村实行“一村一策”,通过新建幼儿园1所、改扩建幼儿园和设立学前教育服务点49个、开设校车线路20条,实现农村学前教育全覆盖,惠及幼儿1458名。

二是回收使用一批。制定出台《唐山市主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幼儿园中小学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新建小区配套园的规划、建设和使用,明确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移交当地政府,保障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21年以来,已回收并举办公办园16所,增加公办学位4600个;已办理移交手续,正在进行内部装修、设备采购等20所,预计增加公办学位4650个;已建成待履行移交手续12所,预计增加普惠性幼儿学位3060个。

三是晋级升类一批。持续扩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2021年新增省示范园8所,总数达76所,居全省首位;新增城市一类园5所,农村示范园15所,总数分别达到90所和363所,在优质园就读幼儿占比超过55%。

四是引导扶持一批。鼓励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标明政府限价,制定扶持政策,明确奖补标准,全市共认定普惠性民办园473所,提供普惠性幼儿学位7.54万个,“入民办园贵”难题得到解决。

五是创新探索一批。探索实施集团化办园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截至目前,共有幼教集团28个,辐射园所92个,惠及幼儿2.59万人,使更多适龄幼儿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学前教育。创新小区配套园使用方式,探索实施办园资产国有、教师社会聘任、自收自支运营的“新型公办园”,全面扩充公办学位。迁安市将回收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资产划归城投集团、幼儿园管理纳入光彩学前教育集团,采取社会化用人方式,适当提高收费标准(680元/生.月)举办新型公办园,增加公办学位1430个。今年计划再将2个闲置机关改建为新型公办园幼儿园,再增加公办学位500个。

二、关于保障非在编教师待遇和解决幼儿教师编制

我市高度重视幼儿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师资补充机制,多举措加大幼儿师资补充力度,保障非在编教师待遇。2021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77亿元,增幅6.92%,位居全省第二。其中,学前教育支出6.56亿元,较上年增长4.3%,实现了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各县(市)区公办园已全部落实省定年生均公用经费400元财政拨款标准,覆盖幼儿13.44万人;公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得到同级财政全额保障,公办非在编幼儿教师工资基本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实施。

一是如前述探索实施教师社会聘任的“新型公办园”,通过小范围创新,探索破解幼儿园教师编制体制机制障碍。

二是每年招聘一批幼儿教师充实到一线,同时推广丰南区、滦南县探索实施的由财政出资招聘幼儿合同制教师、人事代理教师和劳务派遣教师的做法,有效缓解了编制不足问题。

三是针对幼儿园编制不足的现状,各县区利用周转编制补充急缺幼儿教师。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周转编制制度,统筹调整使用中小学编制,实施动态管理。各县区每年都在教师招聘计划中留存一定数量计划用于招聘幼儿教师。

四是逐步将幼儿园非教学岗位人员过渡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将空余出来的编制全部用于教师招聘。

五是《唐山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提出,对于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村幼儿园中经相关部门考核认定的非在编幼儿教师,其工资应当达到当地幼儿园在编幼儿教师平均工资的80%以上,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所需资金列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统筹当地财政学前教育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逐步实现幼儿教师同工同酬。

下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市级区域中心作用,落实县级主体责任,科学确定学前教育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列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有关部门责任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是以县为单位科学编制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逐年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县(市、区)普惠性幼儿园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城乡幼儿园布局,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有效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三是继续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充分利用中央和省专项资金,按照“城区扩容增位,农村提升改造”的原则,继续深入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持续改善办园条件,大力扩充公办学位。四是回收使用好小区配套园,创新小区配套园回收使用模式,实行办园资产国有、教师社会聘任、自收自支运营的“新型公办园”,破解幼儿园教师编制体制机制障碍,继续实行优质园集团化发展,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五是进一步解决幼儿教师编制,保障非在编教师待遇。就公办幼儿园编制问题,省编制部门进行了多次调研,正在准备出台相关文件,确定幼儿园编制标准。待我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出台后,将第一时间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确定我市编制标准,积极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落实好幼儿教师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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