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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15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29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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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日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中‘限制跨区域招生’政策下严控中考‘移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相继出台法规政策,进一步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办学行为,收紧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以外招生政策。由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原则招生,且招生范围得到严格控制,所以学生主要流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针对此问题,唐山市通过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等措施予以应对,取得一定效果。

一、持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发展,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先后印发《唐山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唐山市实施布局调整优化教育资源的规划》《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保障。“十三五”期间,我市累计投入22.52亿元,先后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扩容工程和中小学现代化推进工程,完成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413所,全市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面改善。2021年,我市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扩容增位工程,投入资金7.68亿元,在全市范围内谋划实施了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4所,增加学位1.2万个。通过不断努力,我市义务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布局不断优化,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政策得到切实保障。

二、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

为优化办学机制,提升办学品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求,我市切实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推动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2020年1月,印发《关于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2020年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十四五”期间集团化发展中长期目标,按照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创新机制、坚持融合共享发展、坚持规范发展四项基本原则,确定了4项主要任务和3项保障措施,有力推动集团化办学全面顺利实施。目前,全市已组建基础教育集团55个,教育集团成员校达到215所,在校生20.6万人,占基础教育学生(幼儿)总数的17.6%。我市集团化办学已实现县域全覆盖,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三、切实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在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教学环节,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通过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规程,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充分发挥教研部门和教研组、学科组在课堂教学中的领航、示范作用,组织开展初中“双减背景下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和作业科学设计”专题研讨活动,通过分学科组织研讨,指导学校进一步健全教学管理规程,科学分析教情、学情,制定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促进课堂质效提升。2021年秋季学期,市、县两级教研员全体下沉到课堂,听课、评课7600余节,参与校本教研3200余次,指导设计优秀作业1.3万余项,促进了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同时,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设计与实施。市教育局组织53名教研员和优秀教师,分学科建立了小学学科作业设计专家指导委员会。目前,专家委员会已组织编制了小学学科作业设计示范案例并推送至各学校,同步指导教学工作。

四、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

针对近年来小学、初中生源外流增加现象,下发了重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规范转学办理流程,细化办理转学的业务流程和所需证明材料,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在进一步重申政策,强化学籍制度的同时,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学籍管理工作检查,通过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自查、市教育局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切实规范学籍审批,坚决杜绝无序转学现象。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全面落实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发展统筹,持续扩充义务教育学位,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同时,积极呼吁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学籍管理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台管控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健康的招生环境,有力促进全省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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