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共同治理体系,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事关群众生活品质,社会稳定,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多次提出具体要求。今年,我市对标上海等先进城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多措并举,多维度加强物业管理,重点抓好六项工作,努力构建质价相符、群众满意、安全舒适的物业服务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以打造智能化平台为基础,畅通物业投诉处理渠道
唐山市政府已经把建设智能化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列入2023年重点推进大事要事。为落实好相关工作,结合对上海等地的学习成果,2023年唐山市住建局将加大资金投入,打造“唐山市智能化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包括:物业网格化管理、物业招投标管理、投诉受理督办、物业企业信用管理、维修资金管理等内容。将日常业务管理、重点监控指标,通过数据可视化的方式,集中展示在监控中心大屏上,为开展后续服务提供数据支撑。一是6月底前搭建唐山市智能化物业服务监管平台。在现有全市物业企业及项目信息系统、路北区社区管理网格化系统、路南区社区管理“六位一体”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形成“唐山市智慧物业监管服务平台”雏形。二是10月底前建成物业企业招投标系统。全市统一建立物业管理招投标平台,统一管理,通过平台发布信息、公告,实现全过程监管。三是11月底前建成物业投诉受理系统。建立30人专班队伍,统一受理全市物业投诉,实现受理、派单、处置、督办、分析、统计闭合管理。四是年底前实现智能化物业服务监管平台试运行。通过平台实现市、县(区)两级物业管理部门线上工作联动,实时进行信息收集和数据分析,各项业务实现网上指导、监管。五是持续投入逐年对平台迭代升级。每年投入资金补充系统数据信息、完善平台模块、采集信息终端,强化平台功能,实现我市物业小区高质量智能管理。
二、以物业管理事务中心成立为契机,构建四级物业管理体系
目前,市级及各县(市、区)物业管理事务中心已经全部成立到位,共新增编制89人,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机制和人员基础。下步,将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建立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和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即:市级层面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政策制定和业务指导等。县(市、区)层面负责推动物业管理有关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的落实,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物业企业考核监管、前期招投标监管、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物业系统信息管理等,指导街道(乡镇)做好日常管理、执法检查和政策宣传等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各类物业服务矛盾纠纷问题。区级设置网格监督员,对本区进行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巡查,排查安全隐患,督查街镇工作。街道(乡镇)层面负责监督辖区内物业企业做好日常管理,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指导社区开展具体工作。结合实际设置一定数量的街镇网格监督员,从事辖区内事件巡查、配合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联勤联动、案件处理等方面工作。居委会层面负责社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直接监管,做好日常巡查检查,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代表业主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实际设置小区网格员,协助乡镇进行网格巡查,协调解决各类物业服务矛盾纠纷问题。
三、以物业条例修订为突破,构建完善物业法治环境
一是启动修订《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目前,该项工作已纳入市人大立法计划,2023年完成《条例》调研,2024年通过后实施。二是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年底前出台、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物业企业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三是强化执行落实。提请市人大对《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会同司法部门对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属地部门、企业执行到位。
四、以完善制度为重点,全方位加强行业管理
一是完善前期招投标及专家库管理制度。年内搭建全市统一招标投标监管与服务一体化智慧平台,建立全市物业行业专家库,健全专家准入、管理、使用、退出机制,规范招投标行为。二是健全物业行业信用管理机制。对物业企业实施“ABCDE”五级信用等级评定,依法公开信用记录和评价结果,实行分类监管,强化结果应用,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三是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和调节机制。在坚持“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原则”的基础上,采取适时调整物业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规范物业服务成本(支出)测算、提高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议价能力等措施,建立科学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调整机制。四是建立物业企业“红黑榜”制度。考核“优秀”的企业上“红榜”,“不及格”的上“黑榜”,把考核结果运用到招标投标、评先创优、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红榜”企业纳入市优质物业服务供应库,增加其依法获取项目、信用等级升级和获得行业先进典型的机会。同时,探索依法清退“黑榜”企业的制度。通过“抓两头促中间”,推动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提升。五是强化物业行业党建引领。把物业服务企业党建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体系,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物业企业的领导,推行驻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党员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制度,实现社区党组织和物业行业党委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双重领导,努力提高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党委作用,大力开展星级“红色物业”创建活动,打造“红色物业”品牌。六是探索建立物业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工作衔接机制。依据住建、城管、发改(物价)、市场监管等各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执法事项具体内容,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加大行政处罚,形成监管合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五、以专项整治为抓手,打造良性有序的市场环境
借鉴上海市三年一轮次综合治理行动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物业行业专项整治规划,以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收费问题等为重点,集中利用1到3年时间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收费专项整治。重点针对收费高、管理水平低、群众投诉多的小区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把收费标准降下来,把服务水平提上去,努力实现“质价相符”。二是开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物业管理前期介入、承接查验、服务合同签订、服务质量等问题。三是开展装饰装修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装修押金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装修现场管理、装修时间管理、装修噪声扰民等问题。四是开展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私自议标、恶意串通、低成本报价中标等问题。五是开展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小区脏乱差现象,积极营造安全、洁净、有序的小区环境。六是开展小区综合治安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小区秩序维护制度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防设施不落实等问题。七是开展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小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占用消防通道等问题。八是开展小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住宅小区公共场地、屋顶、建筑里面违规设置广告等问题。
六、以大型物业企业为依托,兜底保障老旧小区服务
通过对标学习上海、张家口等地做法,扶植大型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实现对老旧小区、大杂院的兜底管理,年内完成1-2个老旧小区托管试点,逐步实现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在做好基础性服务的同时,利用好国家政策窗口期,推动居家养老、社区配送、托幼托育等专业化服务入楼入户,助力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切实补齐老旧小区短板,实现长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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