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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10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1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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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永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养犬管理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部署,压实责任

为把文明养犬工作落到实处,我市成立了文明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专题会议,深入分析我市当前文明养犬管理工作形势,重点研究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无证养犬、遛犬不拴绳或未挂犬牌、犬吠扰民等内容,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起草了《关于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治理各种不文明养犬行为。通过巡查暗访情况来看,我市小区、公园、广场依然存在不文明养犬现象,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对照《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标准进行治理,真抓真管,突出成效。

二、加强整治,注重效果

我市始终坚持巡查暗访与现场治理相结合,每日在早、晚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的居民小区、公园、广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地进行巡查暗访,对发现的不文明养犬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文明养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2023年以来,共开展巡查暗访854次,出动警力4958人(次),检查点位5429处,发现不文明养犬问题4782起。同时,针对12345热线中心关于遛犬不拴绳、违规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犬吠扰民等投诉较多的反馈,市公安部门于2023年2月7日至5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文明唐山·规范养犬”专项治理行动,并采取专项行动与日常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整治各种不文明养犬行为。截至目前,共办理不文明养犬案件12149起,办理犬类登记4242只,收容流浪犬203只,暂扣违规犬53只。

市城管执法部门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对不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等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开展整治,采取定点盯守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商场周边及公园广场区域等易发点位进行重点盯防,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市民存在溜犬时,犬只随地便溺的行为及时进行说服教育,积极劝导市民“文明养犬、随手清便”,形成文明养犬风尚。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按照“谁设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电视台、报刊、社区网络微信群、制作展示牌、温馨提示牌、印制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利用音频喇叭循环播放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正面引导养犬市民文明养犬、规范遛犬。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宣传材料435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2880余台次,通过微信群推送宣传提示3820余次,设置滚动电子屏15处、制作展示牌3800余个、温馨提示牌4800余个。同时,积极联合唐山广播电视台,围绕文明养犬为主题进行拍摄制作文明养犬宣传片,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规范养犬,进一步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提升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

四、创新管理,便民利企

借鉴全国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犬只登记“网上办、指尖办”信息化管理模式,切实减少犬主、养犬单位跑办次数,实现了犬只在线申请、在线年检、在线过户、防疫自动提醒、年检自动提醒、一键寻犬、曝光台、流浪犬投诉等功能,切实让群众网上办事方便高效。此外,为解决我市少数犬主因无智能手机、无微信等原因无法网上办理的问题,设置养犬登记便民服务站86处,全力助推我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犬只登记34224只。

五、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在政策制定和具体工作中充分吸收采纳您所提的建议。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业务技能。研究制定养犬管理集中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并拟定每季度开展一次深入社区、公园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宣讲养犬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养犬的相关知识。持续通过电视台、报刊、社区微信群、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开展多层面、广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发动,扩大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做到文明养犬家喻户晓、路人皆知。二是强化日常督导。持续做好巡查暗访与现场治理相结合,每日开展巡查治理工作,每周对养犬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彻底解决城市养犬管理难题,铲除不文明养犬陋习。下定决心打好文明养犬攻坚战,并持续抓好,以实际行动,促进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三是强化联合执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长效机制,努力破解信息壁垒,形成犬类管理的工作合力,加强城市养犬管理,规范市民养犬行为,全力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城市环境卫生。

唐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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