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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5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8-2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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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城区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自2018年起,我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先后印发了《唐山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市级统筹、县(市、区)级组织、街道(乡镇)实施、居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对年代较早、设施老化、生活不便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为推进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我市充分征求居民改造意愿制定改造方案,区别不同小区的实际需要,执行“一小区一方案”,将建筑节能改造作为重点改造内容同步推动实施。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改造老旧小区1070个,改造面积3474.51万平方米,涉及居民50.4万户,改造总投资99.87亿元,其中,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的小区417个,建筑面积1251.28万平方米,涉及17.803万户。

2024年,我市计划投资3.46亿元,改造50个老旧小区,共涉及269栋住宅楼、8915户居民,总建筑面积90.23万平方米,其中,13个小区楼体已实施了节能保温工程,其他37个小区今年全部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增加楼体保温层,改造后小区居住建筑全部具备保温性能。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改造方案审查,确保老旧小区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落实,严格检查保温材料,强化施工现场管理,进一步完善建筑功能,提升节能减排效果,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

唐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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