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会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温情城市留住人间烟火气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设置流动摊贩经营场所
为提升城市烟火气,激发市场活力,我市采取多项举措,切实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印发《规范摊贩经营和广告牌匾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合理设置流动摊贩经营场所进行了指导安排。2024年以来,按照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全市规范城市管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压实各县(市、区)属地责任,要求按照“突出便民、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在不影响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秩序、不侵害他人利益、不放松执法监管的基础上,严格遵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关于摆摊设点管理的相关工作要求,可划定允许经营区域,引导商户(商贩)在自觉服从管理的基础上在划定的区域内按要求规范经营,从事便民生活必需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活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增加122处便民服务场地,提供摊点数量3300个,为城市提供更多温情,为营商环境注入新的活力。
二、加强夜间经济活跃地区环卫保障
市城管部门严格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指导经营者按备案的时间、地点和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并负责好经营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自觉清理周边垃圾,保障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各县(市、区)纷纷制定有效措施,加强摊点市场清洁管理方面,确保便民市场管理规范化。如:迁安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临时市场管理规定》,协调环卫部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清扫保洁,合理调配保洁人员,安排作业时间,全力保障夜间经济活跃地区环境卫生质量,做到“人走地净”;滦州市及时增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同时加大开放时段的保洁力量,定时对路段进行冲洗作业,确保按时开放的便民市场产生的垃圾得到及时清理。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因地制宜,有序设置开放“摊点市场”,按照标准组织推进,突出服务为先,坚持疏堵结合,包容吸纳流动摊点入市经营,让居民在结束快节奏生活后,有可以小憩并品尝美食的场所,不断推进“摊点经济”发展速度,提升居民幸福感。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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