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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扶贫审计发现问题的
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3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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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5日,接《关于做好2019年第三季度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后,我市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负责,对全市产业扶贫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是非贫困地区,没有贫困县、贫困村,2017年8月正式启动脱贫攻坚工作。经过动态管理,2018年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374户、9847人,贫困综合发生率0.2%,零星分布在18个县(市、区)175个乡镇2051个村,70%以上无劳动能力。2018年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产业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唐山市产业扶贫三年规划(2018-2020)》《唐山市财政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市财政按4000元/户的标准,共计拨付了1530.4万元市级产业扶贫资金,各县(市、区)均足额配套了产业扶贫资金,每户达到了12000元,确保扶贫投入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确定了入股企业分红、“公司+农户”利益联结帮扶、特色种植养殖等产业项目,目前全市产业扶贫项目实现了贫困户全覆盖。

2018年,我市产业扶贫主要是以资金入股企业的形式,使贫困户获得不低于10%的收益。但我们对有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也进行了有效帮扶,经调查摸底,全市1987个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实施产业项目增收脱贫意愿的279户,其中已经发展各类直接帮扶产业项目的共计262户,占比93.9%,其中:发展农业产业项目的195户(特色种植74户;特色养殖121户),发展特色林果业项目的1户,旅游扶贫7户,光伏项目2户,电商扶贫7户,发展家庭手工业项目的50户。各单位各部门采取小额信贷、部门帮扶、社会帮扶、个人捐赠等其它方式予以帮扶。

二、整改措施

(一)制定整改计划

按照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第三季度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立即制定《唐山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第三季度省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并下发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聚焦问题,明确专人负责,认真采纳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和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台账,逐一抓落实,认真彻底做好整改工作。建立了整改情况周报送制度,要求各县(市、区)需每周及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直至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二)拓展扶贫模式

根据《河北省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水平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冀扶贫脱贫﹝2018﹞21号)文件精神,指导各县(市、区)推行以下产业扶贫模式。

一是代种代养的产业扶贫模式。按照《河北省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水平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冀扶贫脱贫﹝2018﹞21号)文件中提出的“对于有劳动力、有土地、有能力和主观意愿发展脱贫产业,但缺资金的贫困户,可以通过专项扶贫资金给予一定额度资金帮扶”精神,积极引导和鼓励贫困户与企业、园区、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通过新型经营主体代种代养的模式,发展养殖业、种植业、设施农业和林果业等产业。对贫困户以新型经营主体代种代养模式发展产业的,结合各地实际给予奖补。同时,可以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强化利益连接机制建设,通过以奖补的方式丰富产业扶贫路径。

二是推行土地流转托管帮扶。按照《河北省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水平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冀扶贫脱贫﹝2018﹞21号)文件中提出的“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包括特困、低保贫困户,可以引导他们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获得租金收入,或将承包地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托管经营,降低成本,提高收益。对承接流转和托管的主体,县级可以给予补贴,在特色种养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精神,对承接流转和托管贫困户承包地的新型经营主体,可以结合各地实际给予奖补。

三是创新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按照《河北省提升产业扶贫质量水平三年行动指导意见》(冀扶贫脱贫﹝2018﹞21号)文件中提出的“鼓励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贫困群众、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等发展产业扶贫项目,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引导作用,提高产业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精神,对我市贫困群众、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等发展产业扶贫项目的,可以结合各地实际给予奖补。

(三)谋划扶贫路径

2018年我市制定下发了《关于产业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产业扶贫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唐山市产业扶贫三年规划(2018-2020)》《唐山市财政产业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2019年,针对全市产业扶贫形式较为单一的问题,唐山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扎实推进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按照《唐山市产业扶贫三年规划(2018-2020)》要求,围绕本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点,结合贫困户发展意愿,明确产业类型、建设项目、生产规模和预期效益,为贫困户精准确定扶贫主导产业项目。

三、整改成效

我市对《关于做好2019年第三季度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组织人员督导各县(市、区)级产业扶贫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唐山市产业扶贫三年规划(2018-2020)》要求,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围绕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特点,结合贫困户发展意愿,逐户明确产业项目。

一是拓展产业项目。大力推行特色种养业、林果业、电商、家庭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调整完善产业项目库建设,确保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使有劳动能力且有发展产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产业项目、有政策支持。海港经济开发区明盛集团出资2万元为贫困户发展特色养殖业。为北聂庄村王阜民一户购置绵羊、完善养殖设施,为东李庄村陈晓军一户扩大养殖规模、帮助貉子调种、完善养殖设施,为八家子胡维山一户现有的20余只山羊购置饲料、维修养殖棚,为醋杨庄村王建明一户购置绵羊、修建养殖棚,并安排定期免费防疫服务。迁西县全面落实特色种养、金融小额贷款、造林补贴等产业扶贫措施,依托贫困户所在地的资源优势,支持贫困户从实际出发,发展特色种养业、家庭手工业和造林业,目前,全县直接帮扶产业发展到16户,其中家庭特色养殖13户,特色种植1户,加工铝合金门窗1户、加工糖炒板栗1户。全县累计发放小额贷款9户,30万元,造林补助2户、林果技术帮扶1户。玉田县大力推进特色种养、电子商务和家庭手工业,拓宽产业扶贫渠道和贫困群众增收门路,目前有38户实现稳定增收,其中发展特色种养33户、发展电商2户、发展家庭手工业3户。京东中国特产·玉田扶贫馆上线运营,京东扶贫馆创新“企业+农户+平台”的营销模式,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品委托实体商业企业运营承接、通过电商互联网平台和线下体验店的窗口进行销售。这种产业扶贫模式,可以与贫困户进行精准对接,从种植品种的选择、田间管理、品牌的打造、线下体验、电商平台营销全程帮扶,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目前已为贫困户销售各类农产品累计10万余元。迁安市共有32户贫困户有自己的产业项目,其中养殖业18户,土地流转4户,代耕8户,光伏1户,电商1户。

二是丰富产业形式。积极探索劳资合作、订单生产、集约经营、土地托管、果园托管、畜禽托管代养、技能培训、劳务输出、项目扶持等多种形式,逐户明确产业带动模式,防止“股份合作仅仅就是入股分红”带动模式单一化问题。我市玉田县、丰南区、乐亭县、芦台经济开发区、滦南县、滦州市、迁安市等多县(市、区)均实行了土地流转,通过流转土地,实现了稳定收益,增加贫困户收入。玉田县大安镇佳华家庭农场不断扩大佳华玫瑰的影响力,推动玫瑰产业发展,着重发展210亩玫瑰园,保证年生产玫瑰苗30万株,玫瑰花瓣、玫瑰花蕾15吨,玫瑰花细胞液、玫瑰花露300公斤。农场主动承担带贫责任,流转小南庄村李杰、李文福、李长占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7亩土地,签定了3年的承包合同,在每亩支付700元流转费用的基础上,农场年底再进行分红,每户每人分红500—800元,同时可以优先到农场务工。芦台经济开发区针对弱劳力大力发展家庭手工业,海北镇妇联与宝坻区尔王庄仿真花加工公司达成协议:公司对贫困户家庭妇女进行芳泽海南花插花培训,该公司负责运送原材料、定期回收成品并且现场为贫困户结算工钱。曹妃甸区结合贫困户产业发展意愿(没有发展农业、光伏、电商、手工业等产业意愿),经技能培训,安排公益岗2人,实现灵活就业1人。唐山国际旅游岛通过帮扶责任人的挟心、扶志工作,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到区属服务中心从事保洁员工作,每月工资1950元,鼓励贫困户通过自身劳动实现脱贫。

在后续巩固帮扶中,我市将继续探索产业扶贫多样化实施方法,解决产业扶贫形式单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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