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唐山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机关事务管理局《唐山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教育
利用机关微信群、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对生活垃圾分类原则、意义及具体分类、投放要求、收集处理等进行宣传教育,并编印、张贴、分发垃圾分类宣传资料,营造氛围。
二、组织实施
1.责任分工。办公室为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协调部署及具体开展、监督等工作。各处室积极配合办公室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熟知垃圾分类相关知识、低碳生活,负责各自办公室生活垃圾分类及投放,并配合垃圾分类各项工作。
2.分类容器。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为机关走廊统一配置垃圾分类容器基础上,办公室负责为各办公房间设置可回收垃圾与其他垃圾分类容器。
3.回收处理。垃圾回收由各办公室负责投放入机关定点垃圾分类筒,并做好投放及回收流向台账登记。如有大量的可回收垃圾(如报刊、期刊、打印纸等)统一交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交由回收公司处理并建立回收流向台账。有害垃圾可直接投置公共区域的有害垃圾容器。废弃的电子类、家具类等资产的回收按照固定资产报废流程处理。涉密的废旧资料,按照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
三、监督检查
采取各人自检自查和局机关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落实。机关公共办公区域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各自办公室由各人自行负责,办公室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四、会议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学习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分析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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