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民委《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我市评选推荐和省民委联合省人社厅初审同意,拟推荐唐山市公安局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丰润区委统战部、遵化市马兰峪镇人民政府、路南区惠民园社区、古冶实验小学、玉田鸦鸿桥清真寺、滦州市雷庄镇樊店子满族村为模范集体候选单位,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处处长张丽娟(女)、市教育局基教处处长熊朝阳、市民宗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周柱军(满族)、市财政局行政处四级主任科员王振宇、市体育局群体处处长王小刚、开滦集团党委统战部科长刘占轩、乐亭县第四实验小学校长杨秀玲(女)、开平区开平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李健(回族)、迁安市建昌营镇回民村支部书记白全满(回族)、遵化市东陵满族乡裕小村支部书记李铁军(满族)为模范个人候选人。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9日至7月15日。如有其它意见,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2802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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