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我市为全省唯一上榜城市。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城市民族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工作中,我市本着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富起来”的工作原则,按照“争第一、创唯一”的工作要求,不断更新思想观念,转变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明确工作标准,建立机制制度,提升服务质量,逐步实现由过去的防范型管理模式向服务参与型管理模式的转变,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更好地融入城市积极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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