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五巡察组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1年1月15日,对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 2021年3月24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坚持把市委巡察作为对我局工作全面“政治体检”的重要内容,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重要载体,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作为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
再上新水平的重要契机,积极主动接受全面巡察、全面接受巡察组反馈意见,做到立行立改、坚决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全部见底见效。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3月2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局反馈意见后的当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精神,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行部署,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落实党组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把手带头整改,压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完善责任任务清单、明确整改举措和完成时限。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方案起草、联系沟通和整改落实等工作。
二是制定整改措施。对照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局党组迅速组织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细化《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民宗局党组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分解台账》,并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报市委第五巡察组审核通过。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措施,确保问题全覆盖、整改全推进。制定的整改责任分解台账,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为全面推进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先后主持召开5次党组(扩大)会议,就整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研究、部署和调度。2021年5月28日,局党组听取了领导班子成员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和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轮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报告》,并就起草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为巡察整改工作有序稳步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从建立完善机制制度入手,不断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工作纪律、堵塞制度漏洞,全面提升机关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聚焦巡察组反馈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对机关原来的规章制度汇编进行修订,先后修改完善《党组工作规则》《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局务会议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制度,按照新要求新制定了局党组、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切实提高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水平。
二、整改落实情况
截止2021年5月31日,针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和上级有关部署要求不够扎实的问题。
(1)针对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不够深入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深入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制定了《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学习重点和目标要求。将党的创新理论纳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好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常态化制度。截止2021年6月9日,今年已召开17次党组(扩大)会议,除专题会议外,其中的11次会议都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作为第一专题学习的重要议题。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为确保学习效果,在组织局党组会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前,分别提前2天和3天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会议方案发放到领导班子成员手中,做好学习的各项准备。四是订购《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改革开放40年民族工作》等书籍,分发给机关和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城市社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指导员组织学习。
(2)针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存在不足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抓好领导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撰写体会、交流研讨各环节,认真制定主题教育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成果检验的具体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撰写学习体会时必须结合本人思想和工作实际来撰写,不得照抄照搬理论脱离实际,要切实把理论学习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做到理论武装、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党组书记要做好提醒和把关,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2021年的党史学习教育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按此要求已集中开展了2次学习研讨,切实提高了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抓好问题整改。认真总结主题教育学习的成绩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在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时,充分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查找问题,共同商讨研究,对问题查找不够、不准、不实等问题推翻从来,对整改措施脱离实际、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坚决纠正,确保整改效果。
(3)针对学习贯彻“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扎实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坚持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民族宗教工作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来谋划、思考、推进,努力在实现“三个努力建成”目标中做出新贡献。认真对照检查“四个够不够”,即:立足新发展阶段,对民族宗教工作所处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够不够;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民族宗教工作发展规律研究和把握够不够;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和谋划够不够;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短板弱项克服够不够。认真对照检查“四个有没有”,即:有没有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从党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上来认识民族宗教工作;有没有存在精神懈怠、能力不足的问题;有没有发扬弱鸟先飞、滴水石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有没有发挥好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作用,做到“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一是在2021年4月份开展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回头看”活动,2021年7月份开展“牢记总书记嘱托,矢志奋斗开新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对标对表“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指标体系,对标对表先进地区,深入查找我局各项工作的弱项短板,进一步完善思路目标、工作举措和方法路径。二是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
2.着力解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推进民族宗教重点工作存在差距的问题。
针对民族工作还不够平衡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有针对性地加强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工作。指导遵化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会同军分区政治工作部指导驻唐部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二是扎实推进市政府赴民族乡现场办公和对民族村开展“百企帮百村”三年行动。2021年5月26日,市政府在遵化市召开了现场办公会。
3.着力解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仍有不足的问题
(1)针对民族宗教干部本领恐慌、能力不足依然存在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理论知识的学习,及时编印相关政策汇编和有关学习材料,举办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先后组织召开4次县(市、区)民宗局长工作调度和培训会议,对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做好相关工作。
(2)针对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尚需完善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落实《唐山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唐山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民委主任会议,研究工作部署任务,加强同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2021年就市政府现场办公涉及到的市直单位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并深入民族乡现场调研,加强指导。二是在巩固前期工作基础上,我局又与天津和我省部分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三是建立完善由多个市直部门组成的唐山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共同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二)在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所表现的问题
(1)针对工作重部署安排、轻检查落实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完善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2)针对开展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健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每名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时间的要求。截止2021年6月7日,各班子成员分别下基层就民族乡村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党史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调查研究都在30天以上,并分别确定了一个重点调研课题,年底前撰写至少1篇较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2.着力解决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有待提高的问题
针对选择服务对象避重就轻,缺少攻坚克难精神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11577”工作模式(遵循一条主线、明确一个目标、搭建五个平台、建立七项机制、主抓七项重点),精准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全面提升唐山市示范城市的品味和社会效应。
3.着力解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有不足的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立分车台账记录本,规范加油、维修保养、保险等记录,严格落实出车派遣单制度,落实节假日公车封存报备制度。
4.着力解决财务管理和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将机关门禁列入固定资产台账,同时举一反三,加强机关固定资产的动态管理,确保安全。
(2)针对公务支出记账缺少明细清单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完善公务支出记账清单检查和审核制度,并将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会议、培训以及公务接待等制度抓好落实,确保公务支出记账全部符合规定和要求。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着力解决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对2019年12月制定的《党组工作规则》《局务会议制度》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3项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会参加会议和列席会议的具体人员和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必须通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对涉及选人用人会议议题的记录提出明确要求,认真记录每次党组会每名成员的发言和表态情况,特别是“一把手”末位表态情况,并对每次选人用人会议情况的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归档。三是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切实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确保上级要求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党内法规的学习,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前,组织机关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切实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五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关于动议、职数预审、公布方案、民主推荐、考察、决定任职人选、公示、备案、宣布任职和履行其他相关手续的工作程序抓好落实。六是修订完善了《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带头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直部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落实各项要求,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紧密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并按照《责任清单》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二是根据处室负责人兼任支部书记的实际,在各处室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告时,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总结的重要内容之一。
(3)针对党建工作监督检查不够有力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按照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局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支部工作汇报,每年组织对机关党支部进行年度考评。二是严格组织程序,对党支部换届选举落实好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进一步发扬民主,保障党员权力。三是加强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特别是支部工作条例的学习研究,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建培训活动,提高党务干部做好党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四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党支部活动台账,机关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定期对机关2个党支部活动台账进行检查。
2.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1)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坚持领导干部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在对照检查前,党组书记要对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每名班子成员思想认识深刻、问题查摆深刻。二是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坚决杜绝一团和气,帮助批评别人必须直指问题、不留情面,少表扬多提批评性意见,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要求。
(2)针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够到位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落实到会签名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支部记录台账。二是因临时有任务不能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在提前向党组书记报告的同时,也要向所在党支部书记说明。
(3)针对“三会一课”制度流于形式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坚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每季度不少于1次。为保证党课质量,党总支要做出计划安排,提前准备。各支部书记每年在支部党员大会上也要讲1次党课。自巡察反馈以来,党组书记和机关2名支部书记就党史学习教育分别讲了1次党课。二是在机关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七种能力”培训活动。三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唐山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专题研讨等活动,学深学透,切实做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着力解决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内容,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和党支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汇报,研究情况,帮助解决问题。二是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其他成员、处室负责人、党总支专职副书记、支部书记每半年开展1次廉政谈话,对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指出问题、解决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人每半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着力在廉洁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和意见建议。
(2)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完善的具体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整改措施:一是针对这次巡察发现问题,重点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对机关以前建立的机制制度进行“回头看”,该修订的及时修订、该完善的迅速完善,真正做到具体规范、可操作性强,便于检查和考核。二是建立完善局党组、党组书记、班子其他人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将述廉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程度不够、敷衍塞责、效果不佳的问题坚决纠正,严肃的追究责任。三是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将工作进展情况向机关党员干部进行通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同时,继续深化和坚持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和节前廉政教育等活动,抓早、抓小,抓出成效,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总方略,做到思想不放松、力度不消减、质量不降低,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制度,并着力抓好制度执行力的提升,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高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不断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展。
(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为主线,着力抓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紧紧围绕市委“33458”工作思路,在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上做文章,在“争第一、创唯一”上见成效,为我市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做出积极贡献。
(三)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坚持政治高站位,顺应新时代要求,在机关党员干部中深入组织开展党史教育,认识历史规律、掌握历史主动,传承红色基因,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以扎实的学习成效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四)持续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精减文件、会议,真正做到为基层减负,以更多的精力投入工作实践中。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各项程序要求,推动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活动,深入基层和群众中广泛听取意见,着力为群众解决揪心事、烦心事。
(五)坚持以巡察整改成果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坚持责任落实到位、传导到位、压实到位、监督到位,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315-2801970;邮政信箱: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7号3号楼4层;电子信箱:tssmz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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