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民委《关于推荐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2022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精神,拟推荐遵化市人民政府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候选单位;乐亭县第四实验小学、丰南区胥各庄小学、遵化市北六盘营满族村、开平区东城绿庭第一社区为第十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候选单位;遵化市东陵满族乡、西下营满族乡、惠营房满族村、鲇鱼池东沟村、石门一村、双义村、滦南县第四实验小学、迁西县秀峰里社区、曹妃甸区庆丰里社区、古冶区实验小学、古冶区西新楼二社区、开平区夏庄回民小学、玉田县邢家楼满族村、滦州市自强里社区、滦州市樊店子满族村为2022年度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候选单位。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如有其它意见,请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反映。监督电话:2802497。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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