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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2015年度帮扶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30 16:36     来源: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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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族团结,根据3月4日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度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主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团结协作,努力帮扶民族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同步发展,努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综合性沿海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步骤安排

2015年帮扶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由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依照自身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至4月)。各成员单位在谋划、制定2015年工作计划时,要将帮扶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中,本着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精神,制定好2015年具体帮扶工作方案,细化目标和任务,为全年工作打下基础。

(二)扎实推进阶段(2015年4月至11月)。各成员单位按照年初制定的帮扶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好影响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和民族乡村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民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听取汇报、综合督导、召开推进会等形式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各成员单位按照帮扶工作目标任务,抓好深化完成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目标都能落到实处,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市政府拟于2016年初召开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2015年度帮扶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结汇报会,总结本年度全市民族工作及各单位在帮扶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对2015年度各成员单位帮扶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比,研究部署次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帮扶责任。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技能培训帮扶。对民族乡村农民子女在“城乡就业技能扶助计划”政策上予以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由市劳动技师学院承担培训任务,免除两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技能鉴定费,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各县(市)区选择场地设备师资力量雄厚、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民族村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将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委托培训优先民族村农民,提高培训就业率。2.就业帮扶。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少数民族就业推荐窗口,免费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采取入乡镇、入村等形式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专场招聘会,选择就业相对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优先安置民族村农民就业;依托劳务输出示范县、充分利用知名劳务品牌,促进民族村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3.创业帮扶。对有创业愿望的民族村农民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帮助创业者增强创业信心、掌握创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供投资少、见效快、回报率高、有发展前景的可行性创业项目,如种植业、养殖业、加工制造等创业项目;实施创业帮扶工程,建立创业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信贷、跟踪扶持等 “一条龙”服务;对于符合条件创业农民可提供两年5万元免息小额担保贷款支持。4.建立健全少数民族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有针对性的提供岗位对接、培训见习、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完善和健全民族村农村劳动力实名数据库,进一步做好劳务输出品牌,深入开展“春风行动”,促进民族村农民稳定就业,融入城市。

 

(二)市文广新局

1.深入开展“送书下乡”和公共图书馆对口帮扶活动。各级公共图书馆强化与民族村图书室的联系与帮扶,面向少数民族乡村开展“送书下乡”活动。每个公共图书馆确定1家少数民族村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帮助培训管理人员,指导村图书室实施规范化管理,挑选适合生产生活需求的书刊送书上门,帮助补充更新图书资源。2.加强少数民族乡村文艺骨干培训。各级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在组织举办文艺团队骨干培训班时,优先安排面向少数民族乡村的培训,注重吸纳民族村文艺骨干,加大业务指导和扶持力度,帮助少数民族乡村文艺团队提高业务水平。3.开展文化下乡和文化志愿者基层巡演活动。各级群艺馆、文化馆组织文化工作者创作编排以少数民族内容为题裁、讴歌民族团结的文艺节目,打磨文艺精品。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基层,走进少数民族群众聚集的村庄、民族文化示范社区演出,为群众奉献声乐、器乐、朗诵、舞蹈、曲艺、戏曲等高雅的文艺节目,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和谐发展。其中市群艺馆组织演出10场(次)以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安排一定场(次)。4.深入开展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在积极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确保为每个村每年放映12场电影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公益电影走基层活动”,精心挑选贴近民族村生活、内容奋发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的影片,深入少数民族村和民族示范社区放映。其中市电影公司放映20场(次)以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安排一定场(次)。5.加强少数民族村农家书屋建设。优先采购配送适合少数民族村实际需要的出版物,支持少数民族村农家书屋按10%比例进行出版物更新;年内组织对少数民族村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指导民族村农家书屋健全三项管理制度,完善借阅、登记等日常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指导民族村农家书屋举办讲座、演讲、征文、致富典型课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读书用书,切实发挥好农家书屋的作用,助推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

(三)市水务局

1改善少数民族乡村群众的饮水条件,让更多的少数民族乡村群众用上安全水、方便水、健康水,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和关爱落到实处。2015年计划投资584万元,解决遵化、开平、丰南区等11个民族村的饮水安全问题。2. 继续支持民族乡村各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乡村农业生产条件的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农业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的农业增产,实现农民增收。3、加强指导,搞好水利技术服务。2015年继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发放电子光盘,实施电子教学等多种方式加强技术指导,加大技术培训,使更多的少数民族乡村群众学到相关的知识,为管理好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打好坚实的基础。

(四)市科技局

1、组织实施现代农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重点组织实施新品种引进培育、绿色生产、农产品加工、食品安全、病虫害防治等公益性技术研发,针对少数民族乡村农民生产中普遍性问题,展开攻关。2、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服务网络构建工程。通过组织培育农业创新团队,在民族乡村建立科技特派员网络体系,开展农业乡土人才集训学习。3、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程。针对少数民族乡村主要特色农产品开展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综合示范,带动周边特色产业发展。

(五)市地税局

1.深入了解掌握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继续深入少数民族帮扶村、扶持企业开展调研,与村干部、群众进行交流,摸清当地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现状,了解其在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结合税收政策进行分析,明晰帮扶工作思路,确定工作措施。2.大力开展“送政策、助发展”活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讲解及税法宣传活动,通过发送少数民族税收优惠政策短信等途径,加强宣传、做好落实,使少数民族群众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看到扶持实效、得到真正实惠。同时,对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在生活上予以捐助,在思想上给予鼓励,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促进其自觉自愿地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六)市林业局

1.扎实推进民族乡村绿色攻坚工程建设。对民族乡村的生态建设工作给予特殊关照,将全部民族乡村的绿化工作纳入到工程范围,给予苗木补偿为重点的财力支持。全年力争投入到民族乡村绿化的资金达到六百万元以上。2.大力扶持民族乡村果品产业发展。把民族乡村特色果品产业发展作为扶持重点,进一步调整果品产业建构,优化发展方式,扩基地、壮龙头、强组织、创名牌、保安全,努力使民族乡村果品面积、产量和质量、效益再上新台阶。全年在民族乡村新发展和改造果树2万亩,引进和壮大一批林果类龙头企业,争创1个省级以上知名果品品牌。3.保护好现有民族乡村森林资源安全。将北部的民族乡村纳入到森林防火重点地区,将南部的一些民族乡村纳入到森林病虫害防治的重点地带,加大对这些地区资金和物资包括防火物资、防病虫害的设备和药剂等的支持力度,确保民族乡村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不发生大的森林病虫害。4. 积极推动民族乡村林下经济发展。大力扶持民族乡村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模式和生态旅游产业,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增加民族乡村农民收入。5.强化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通过现场指导、专家授课、空中课堂、网络服务等手段,加大对民族乡村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他们果树管理、造林成活、林下经济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全年培训民族乡村农民1.8万人次以上。

(七)市体育局

1.推进少数民族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体育局资金,为少数民族村体育健身设施提升档次。2.加强对少数民族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力争让我市的少数民族村每村至少有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3、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的开展。在少数民族区域广泛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体育健身活动,鼓励支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社区、进农村。4、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培养和训练,增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宣传,提高社会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关注和重视。

(八)市民政局

1.实施定点帮扶。1、在原有的开平区越河大史马村、滦县响嘡镇小坡村和玉田县唐自头镇小陵村三个少数民族定点扶贫村的基础上,新增加一个开平区洼里镇夏庄村,安排4家有实力的帮扶单位进行定点帮扶,一帮五年,确保少数民族贫困村稳定脱贫。2.对市管县少数民族贫困村每年投入扶贫资金30万元。

(九)市卫生局

1.加强民族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与省卫生厅、市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县(市)的沟通,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安排上,优先安排民族乡、民族村。2.巩固提高民族乡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新农合的宣传引导,让民族乡村农民充分了解新农合政策。对民族乡村困难群众,要通过民政扶持、各部门对口帮扶资助等形式减轻困难农民个人缴费负担,确保2015年民族乡村平均参合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3.加强民族乡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民族乡村卫生事业发展要实现“双优先”,即乡镇卫生院建设要优先考虑民族乡村;添置和更新设备要优先考虑民族乡村。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享受到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实施对口支援,进一步加强民族乡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东陵乡、西下营乡、汤泉乡三个民族乡的卫生院。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大中专卫生专业的学生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鼓励医学院大中专毕业生到民族乡村实施帮扶。落实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补助,乡医工资性补助,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物质条件。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人员进修、培训力度,为民族乡村医护人员创造更多的学习、进修机会,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

(十)市教育局

1、落实各项民族政策。在中考招生工作中,为少数民族学生照顾5分;加强学校清真食堂、清真灶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学生权益。2.继续加大对民族学校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民族学校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3.继续发展少数民族学前教育。加快少数民族乡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步伐,为少数民族地区幼儿园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其保教水平。4.深入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第二十个“民族团结月”各项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意识。5.加强民族学校文化建设,积淀民族学校文化底蕴,促进民族学校特色发展。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中小学秋季开学季“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

(十一)市财政局

1.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的财政政策.2积极争取中央、省关于少数民族发展方面的转移支付资金。3.全力保障开展少数民族帮扶工作的工作经费。

(十二)市交通局

按照“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要求,把帮扶重点和突破口放在与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性项目上,放在少数民族群众急需帮助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上,采取多种措施和渠道,想方设法地支持民族村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2015年全市计划帮扶民族乡村公路改造10公里,总投资27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帮扶民族乡村的交通状况,提高路网的通畅深度,进一步改善民族村群众出行便捷度。

(十三)市公安局

1.加强情报预警和矛盾隐患排查,确保政治稳定。积极稳妥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事件,严防事态恶化,严防群众体性事件发生;指导并部署有关县区公安机关做好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少数民族乡村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为我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环境。2.打防结合,确保治安稳定。在少数民族乡村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网格化防控体系,不断加强少数民族乡村人口、场所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民族乡村发案必破,街面见警率、部位控制率、重点人口列管率、隐患整改率稳步提升。3.强化服务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以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为工作目标,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模式,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大力开展便民服务工作,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十四)市农牧局

1.继续在民族乡村开展“十个一”帮扶活动,即举办一次农业技术培训班、赠送一批粮棉油瓜菜优良种子,传送一项农业致富技术、赠送一批农业科技书籍、建立一个农业信息通道、培训一名农业技术推广员、兴建一个新能源技术示范工程、进行一次测土配方施肥、开展一次畜禽免疫注射和防疫消毒、送去一批政府惠农政策。2.兴建一批农业致富示范工程。各县(市)区局依当地民族乡村任务每年选择1-2个村,确定为帮扶对象,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能确定联系点。立足部门实际,结合民族乡村的特点,突出特色种植、精品养殖,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兴建农业致富示范工程,帮助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示范引导带动全村及周边民族乡村的发展,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步伐3.多措并举,从政策、资金、物资、项目、技术等方面对民族乡村给予一定倾斜和帮助支持。

(十五)市统计局

1.深入了解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及分布特点,对全市少数民族工作从统计角度进行全力支持。2.加强与统计部门相关专业的沟通协调。及时向普查中心、工业处、核算处等专业搜集各县区人口、经济总量、工业增加值等数据资料。3.加强数据横向对比。搜集整理其他城市少数民族数据,对我市少数民族主要指标进行评估审核。

(十六)市工商局

1.支持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强化服务意识,开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鼓励科技兴业,引导民族地区网上创业。发展“一镇一(网)站、一村一(网)店”工程,加快农业产业化网络交易的进程。搞好产业聚集,发展民族乡村集体经济。鼓励发展特色农业和民族产业,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社发展壮大。2.支持民族乡村小微企业发展,加大融资力度。大力为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流通和物流融通服务,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3支持民族乡村的集贸市场发展。加大指导扶持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和日常管理,督导市场主办者尊重民族习俗,搞好猪肉与牛羊肉等其他民族初级农产品市场经营的分行划市,促进各民族经济和谐发展,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4.大力开展商标助力工程,发展民族品牌。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重点加强少数民族品牌的宣传,并提醒广大工商干部维护民族团结、尊重民族风俗,自觉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的工作。对于有潜力的品牌,积极推进其进行驰著知名商标的争创。加强对少数民族企业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继续推行 “日常规范+集中整治、重点治理+长效监管、教育培训+宣传讲解”三项组合工作法,对少数民族企业的举报投诉优先处理,从重查处侵犯少数民族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十七)市商务局

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加快推动少数民族乡村农家店后续管理,提升农家店整体运营水平,改善少数民族乡村消费环境,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解决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等问题,更好地为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八)市城管局

1.与一个少数民族村建立帮扶关系。根据该村的自然条件、村容村貌、集体经济状况,酌情为民族村修建村庄道路若干延长米,方便村民出行;以及包括帮助民族村治理村容村貌在内的少数民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好事实事。2.加强对市中心区少数民族游商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行为的管控工作。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坚持疏堵结合,文明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出现民族纠纷矛盾,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十九)市广播电视台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民族知识,报道民族工作重要新闻;在拟定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的政策、法规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的实际情况。

(二十)市发改委

1.编制规划。大力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涉及到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的规划落实到位。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考虑民族乡村因素,在规划项目上予以倾斜。2、积极争取并落实好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并用足用好民族乡村差别化支持政策,为少数民族乡村发展提供政策支持。3.积极帮助少数民族乡村上项目。着重强化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民族乡村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二十一)市民宗局

1.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活动,抓好促进民族工作开展的法规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全市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文件,对今年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 扎实开展全市第十九个“民族团结月”活动,坚持宣传与教育相结合、依法治理和为民办实事相结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确保“民族团结月”活动取得新的成效。继续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农村、学校、厂企、社区和机关的“五进”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三个离不开”思想,使“民族团结如空气般宝贵”的观念深入人心。大力培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通过基层推荐、群众评议,把最具代表性、最有说服力、最能感动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让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成为影响和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激励力量,成为各族群众学习的榜样。3.全力推动民族乡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深入推进民族工作示范村(特色村寨)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标准和评议办法,对第二批试点村逐村察看、评估验收,找准并解决突出问题,下大力提高创建质量,力争抓一个成一个巩固一个。结合省民宗厅着手建设环京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带部署,认真谋划我市工作。4.做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扶持工作。指导他们用足用好政策资源,鼓励支持小企业做大、大企业做强,为带动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5.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加强清真食品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清真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化解苗头问题。高度重视民族领域维护稳定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排查调处、落实责任主体,切实做好在唐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学等方面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6.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工作。继续在民族乡村中开展“五下乡”活动,结合省民宗厅开展“民族一家亲”文化下基层活动,与市相关部门合作,组织好赴部分民族村的演出、宣传、咨询、义诊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工作摆布。各成员单位要本着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委员意识,增强使命感,在工作摆布中突出民族工作,加大对民族工作的协调力度,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保障。各单位都要以雪中送炭的精神,切实帮助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少数民族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认真谋划,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把民族工作作为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确定本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确定一至两件民族乡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好帮扶工作方案。

(三)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帮扶工作方案,按照“四个干”的要求,强化责任传导,明确任务进度和完成节点,层层抓好落实。确保群众受益。

(四)加强研究,及时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研究,不断解决在帮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总结帮扶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宣传帮扶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民委办公室上报帮扶工作总结,2015年帮扶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市民委办公室(电话:2803456 ,电子信箱:mz2802747@163.com,联系人:寇胜利)。市民宗局作为市民委办公室单位要注重发挥好协调作用,加强与各委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加强工作的主动服务性。

为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民族团结,根据3月4日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全体会议要求,结合我市民族工作实际,制定2015年度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主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团结协作,努力帮扶民族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同步发展,努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靓丽、繁华、宜居、和谐的综合性沿海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步骤安排

2015年帮扶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由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各成员单位依照自身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至4月)。各成员单位在谋划、制定2015年工作计划时,要将帮扶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中,本着对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精神,制定好2015年具体帮扶工作方案,细化目标和任务,为全年工作打下基础。

(二)扎实推进阶段(2015年4月至11月)。各成员单位按照年初制定的帮扶方案,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切实解决好影响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和民族乡村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民委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听取汇报、综合督导、召开推进会等形式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5年11月至12月)。各成员单位按照帮扶工作目标任务,抓好深化完成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目标都能落到实处,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市政府拟于2016年初召开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2015年度帮扶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结汇报会,总结本年度全市民族工作及各单位在帮扶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对2015年度各成员单位帮扶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比,研究部署次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各成员单位帮扶责任。

三、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技能培训帮扶。对民族乡村农民子女在“城乡就业技能扶助计划”政策上予以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由市劳动技师学院承担培训任务,免除两年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技能鉴定费,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各县(市)区选择场地设备师资力量雄厚、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民族村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将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委托培训优先民族村农民,提高培训就业率。2.就业帮扶。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少数民族就业推荐窗口,免费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指导、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采取入乡镇、入村等形式定期组织少数民族专场招聘会,选择就业相对稳定、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优先安置民族村农民就业;依托劳务输出示范县、充分利用知名劳务品牌,促进民族村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输出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3.创业帮扶。对有创业愿望的民族村农民开展免费创业培训,帮助创业者增强创业信心、掌握创业必备的知识和技能;提供投资少、见效快、回报率高、有发展前景的可行性创业项目,如种植业、养殖业、加工制造等创业项目;实施创业帮扶工程,建立创业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创业培训、小额信贷、跟踪扶持等 “一条龙”服务;对于符合条件创业农民可提供两年5万元免息小额担保贷款支持。4.建立健全少数民族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有针对性的提供岗位对接、培训见习、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完善和健全民族村农村劳动力实名数据库,进一步做好劳务输出品牌,深入开展“春风行动”,促进民族村农民稳定就业,融入城市。

 

(二)市文广新局

1.深入开展“送书下乡”和公共图书馆对口帮扶活动。各级公共图书馆强化与民族村图书室的联系与帮扶,面向少数民族乡村开展“送书下乡”活动。每个公共图书馆确定1家少数民族村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帮助培训管理人员,指导村图书室实施规范化管理,挑选适合生产生活需求的书刊送书上门,帮助补充更新图书资源。2.加强少数民族乡村文艺骨干培训。各级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在组织举办文艺团队骨干培训班时,优先安排面向少数民族乡村的培训,注重吸纳民族村文艺骨干,加大业务指导和扶持力度,帮助少数民族乡村文艺团队提高业务水平。3.开展文化下乡和文化志愿者基层巡演活动。各级群艺馆、文化馆组织文化工作者创作编排以少数民族内容为题裁、讴歌民族团结的文艺节目,打磨文艺精品。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基层,走进少数民族群众聚集的村庄、民族文化示范社区演出,为群众奉献声乐、器乐、朗诵、舞蹈、曲艺、戏曲等高雅的文艺节目,丰富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生活,促进和谐发展。其中市群艺馆组织演出10场(次)以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安排一定场(次)。4.深入开展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在积极推进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确保为每个村每年放映12场电影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公益电影走基层活动”,精心挑选贴近民族村生活、内容奋发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的影片,深入少数民族村和民族示范社区放映。其中市电影公司放映20场(次)以上,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安排一定场(次)。5.加强少数民族村农家书屋建设。优先采购配送适合少数民族村实际需要的出版物,支持少数民族村农家书屋按10%比例进行出版物更新;年内组织对少数民族村农家书屋管理员的培训不少于2次;指导民族村农家书屋健全三项管理制度,完善借阅、登记等日常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指导民族村农家书屋举办讲座、演讲、征文、致富典型课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读书用书,切实发挥好农家书屋的作用,助推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和文明进步。

(三)市水务局

1改善少数民族乡村群众的饮水条件,让更多的少数民族乡村群众用上安全水、方便水、健康水,把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心和关爱落到实处。2015年计划投资584万元,解决遵化、开平、丰南区等11个民族村的饮水安全问题。2. 继续支持民族乡村各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少数民族乡村农业生产条件的帮扶力度,加快推进农业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促进少数民族乡村的农业增产,实现农民增收。3、加强指导,搞好水利技术服务。2015年继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发放电子光盘,实施电子教学等多种方式加强技术指导,加大技术培训,使更多的少数民族乡村群众学到相关的知识,为管理好小型水利工程设施打好坚实的基础。

(四)市科技局

1、组织实施现代农业技术创新示范工程。重点组织实施新品种引进培育、绿色生产、农产品加工、食品安全、病虫害防治等公益性技术研发,针对少数民族乡村农民生产中普遍性问题,展开攻关。2、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与服务网络构建工程。通过组织培育农业创新团队,在民族乡村建立科技特派员网络体系,开展农业乡土人才集训学习。3、组织实施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工程。针对少数民族乡村主要特色农产品开展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综合示范,带动周边特色产业发展。

(五)市地税局

1.深入了解掌握帮扶对象基本情况。继续深入少数民族帮扶村、扶持企业开展调研,与村干部、群众进行交流,摸清当地产业结构及经济发展现状,了解其在税收政策、纳税服务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结合税收政策进行分析,明晰帮扶工作思路,确定工作措施。2.大力开展“送政策、助发展”活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税收政策讲解及税法宣传活动,通过发送少数民族税收优惠政策短信等途径,加强宣传、做好落实,使少数民族群众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看到扶持实效、得到真正实惠。同时,对少数民族群众,积极在生活上予以捐助,在思想上给予鼓励,在政策上予以扶持,促进其自觉自愿地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六)市林业局

1.扎实推进民族乡村绿色攻坚工程建设。对民族乡村的生态建设工作给予特殊关照,将全部民族乡村的绿化工作纳入到工程范围,给予苗木补偿为重点的财力支持。全年力争投入到民族乡村绿化的资金达到六百万元以上。2.大力扶持民族乡村果品产业发展。把民族乡村特色果品产业发展作为扶持重点,进一步调整果品产业建构,优化发展方式,扩基地、壮龙头、强组织、创名牌、保安全,努力使民族乡村果品面积、产量和质量、效益再上新台阶。全年在民族乡村新发展和改造果树2万亩,引进和壮大一批林果类龙头企业,争创1个省级以上知名果品品牌。3.保护好现有民族乡村森林资源安全。将北部的民族乡村纳入到森林防火重点地区,将南部的一些民族乡村纳入到森林病虫害防治的重点地带,加大对这些地区资金和物资包括防火物资、防病虫害的设备和药剂等的支持力度,确保民族乡村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不发生大的森林病虫害。4. 积极推动民族乡村林下经济发展。大力扶持民族乡村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模式和生态旅游产业,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增加民族乡村农民收入。5.强化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工作。通过现场指导、专家授课、空中课堂、网络服务等手段,加大对民族乡村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力度,切实提高他们果树管理、造林成活、林下经济等方面的技术水平。全年培训民族乡村农民1.8万人次以上。

(七)市体育局

1.推进少数民族村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积极争取省体育局资金,为少数民族村体育健身设施提升档次。2.加强对少数民族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力争让我市的少数民族村每村至少有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3、推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的开展。在少数民族区域广泛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体育健身活动,鼓励支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社区、进农村。4、继续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人才的培养和训练,增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宣传,提高社会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关注和重视。

(八)市民政局

1.实施定点帮扶。1、在原有的开平区越河大史马村、滦县响嘡镇小坡村和玉田县唐自头镇小陵村三个少数民族定点扶贫村的基础上,新增加一个开平区洼里镇夏庄村,安排4家有实力的帮扶单位进行定点帮扶,一帮五年,确保少数民族贫困村稳定脱贫。2.对市管县少数民族贫困村每年投入扶贫资金30万元。

(九)市卫生局

1.加强民族乡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与省卫生厅、市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县(市)的沟通,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安排上,优先安排民族乡、民族村。2.巩固提高民族乡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新农合的宣传引导,让民族乡村农民充分了解新农合政策。对民族乡村困难群众,要通过民政扶持、各部门对口帮扶资助等形式减轻困难农民个人缴费负担,确保2015年民族乡村平均参合率达到或超过全市平均水平。3.加强民族乡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民族乡村卫生事业发展要实现“双优先”,即乡镇卫生院建设要优先考虑民族乡村;添置和更新设备要优先考虑民族乡村。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切实享受到均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实施对口支援,进一步加强民族乡村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城市医院对口支援东陵乡、西下营乡、汤泉乡三个民族乡的卫生院。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大中专卫生专业的学生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鼓励医学院大中专毕业生到民族乡村实施帮扶。落实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补助,乡医工资性补助,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物质条件。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加大对农村医疗卫生人员进修、培训力度,为民族乡村医护人员创造更多的学习、进修机会,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

(十)市教育局

1、落实各项民族政策。在中考招生工作中,为少数民族学生照顾5分;加强学校清真食堂、清真灶的建设和管理,维护少数民族学生权益。2.继续加大对民族学校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民族学校的办学条件,进一步提高民族学校的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3.继续发展少数民族学前教育。加快少数民族乡村地区学前教育发展步伐,为少数民族地区幼儿园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其保教水平。4.深入推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广泛开展第二十个“民族团结月”各项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意识。5.加强民族学校文化建设,积淀民族学校文化底蕴,促进民族学校特色发展。6.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好中小学秋季开学季“民族团结第一课”活动。

(十一)市财政局

1.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发展的财政政策.2积极争取中央、省关于少数民族发展方面的转移支付资金。3.全力保障开展少数民族帮扶工作的工作经费。

(十二)市交通局

按照“优先安排,体现照顾”的要求,把帮扶重点和突破口放在与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性项目上,放在少数民族群众急需帮助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上,采取多种措施和渠道,想方设法地支持民族村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2015年全市计划帮扶民族乡村公路改造10公里,总投资27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极大改善帮扶民族乡村的交通状况,提高路网的通畅深度,进一步改善民族村群众出行便捷度。

(十三)市公安局

1.加强情报预警和矛盾隐患排查,确保政治稳定。积极稳妥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事件,严防事态恶化,严防群众体性事件发生;指导并部署有关县区公安机关做好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少数民族乡村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为我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环境。2.打防结合,确保治安稳定。在少数民族乡村建立起县、乡、村三级网格化防控体系,不断加强少数民族乡村人口、场所等方面的管理工作,确保民族乡村发案必破,街面见警率、部位控制率、重点人口列管率、隐患整改率稳步提升。3.强化服务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以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提高群众满意率为工作目标,不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管理模式,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大力开展便民服务工作,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十四)市农牧局

1.继续在民族乡村开展“十个一”帮扶活动,即举办一次农业技术培训班、赠送一批粮棉油瓜菜优良种子,传送一项农业致富技术、赠送一批农业科技书籍、建立一个农业信息通道、培训一名农业技术推广员、兴建一个新能源技术示范工程、进行一次测土配方施肥、开展一次畜禽免疫注射和防疫消毒、送去一批政府惠农政策。2.兴建一批农业致富示范工程。各县(市)区局依当地民族乡村任务每年选择1-2个村,确定为帮扶对象,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职能确定联系点。立足部门实际,结合民族乡村的特点,突出特色种植、精品养殖,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兴建农业致富示范工程,帮助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示范引导带动全村及周边民族乡村的发展,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步伐3.多措并举,从政策、资金、物资、项目、技术等方面对民族乡村给予一定倾斜和帮助支持。

(十五)市统计局

1.深入了解全市少数民族基本情况及分布特点,对全市少数民族工作从统计角度进行全力支持。2.加强与统计部门相关专业的沟通协调。及时向普查中心、工业处、核算处等专业搜集各县区人口、经济总量、工业增加值等数据资料。3.加强数据横向对比。搜集整理其他城市少数民族数据,对我市少数民族主要指标进行评估审核。

(十六)市工商局

1.支持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强化服务意识,开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鼓励科技兴业,引导民族地区网上创业。发展“一镇一(网)站、一村一(网)店”工程,加快农业产业化网络交易的进程。搞好产业聚集,发展民族乡村集体经济。鼓励发展特色农业和民族产业,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社发展壮大。2.支持民族乡村小微企业发展,加大融资力度。大力为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流通和物流融通服务,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3支持民族乡村的集贸市场发展。加大指导扶持力度,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和日常管理,督导市场主办者尊重民族习俗,搞好猪肉与牛羊肉等其他民族初级农产品市场经营的分行划市,促进各民族经济和谐发展,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4.大力开展商标助力工程,发展民族品牌。利用 “3.15”消费者权益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重点加强少数民族品牌的宣传,并提醒广大工商干部维护民族团结、尊重民族风俗,自觉做好维护民族团结的工作。对于有潜力的品牌,积极推进其进行驰著知名商标的争创。加强对少数民族企业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继续推行 “日常规范+集中整治、重点治理+长效监管、教育培训+宣传讲解”三项组合工作法,对少数民族企业的举报投诉优先处理,从重查处侵犯少数民族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十七)市商务局

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加快推动少数民族乡村农家店后续管理,提升农家店整体运营水平,改善少数民族乡村消费环境,满足少数民族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解决消费不安全、不方便、不实惠等问题,更好地为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服务。

(十八)市城管局

1.与一个少数民族村建立帮扶关系。根据该村的自然条件、村容村貌、集体经济状况,酌情为民族村修建村庄道路若干延长米,方便村民出行;以及包括帮助民族村治理村容村貌在内的少数民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好事实事。2.加强对市中心区少数民族游商摆摊设点影响市容形象行为的管控工作。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坚持疏堵结合,文明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防止出现民族纠纷矛盾,为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十九)市广播电视台

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介绍民族知识,报道民族工作重要新闻;在拟定有关广播电影电视的政策、法规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的实际情况。

(二十)市发改委

1.编制规划。大力推进“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涉及到少数民族乡村发展的规划落实到位。在“十三五”规划编制过程中,认真考虑民族乡村因素,在规划项目上予以倾斜。2、积极争取并落实好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并用足用好民族乡村差别化支持政策,为少数民族乡村发展提供政策支持。3.积极帮助少数民族乡村上项目。着重强化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民族乡村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二十一)市民宗局

1.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学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活动,抓好促进民族工作开展的法规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全市关于加强民族工作的文件,对今年一个时期的民族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 扎实开展全市第十九个“民族团结月”活动,坚持宣传与教育相结合、依法治理和为民办实事相结合,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确保“民族团结月”活动取得新的成效。继续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农村、学校、厂企、社区和机关的“五进”活动,大力宣传和普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基本知识和“三个离不开”思想,使“民族团结如空气般宝贵”的观念深入人心。大力培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通过基层推荐、群众评议,把最具代表性、最有说服力、最能感动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让这些先进集体和个人成为影响和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激励力量,成为各族群众学习的榜样。3.全力推动民族乡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深入推进民族工作示范村(特色村寨)创建工作。按照创建标准和评议办法,对第二批试点村逐村察看、评估验收,找准并解决突出问题,下大力提高创建质量,力争抓一个成一个巩固一个。结合省民宗厅着手建设环京津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示范带部署,认真谋划我市工作。4.做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扶持工作。指导他们用足用好政策资源,鼓励支持小企业做大、大企业做强,为带动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5.进一步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加强清真食品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的监管,确保清真食品安全,有效预防和化解苗头问题。高度重视民族领域维护稳定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排查调处、落实责任主体,切实做好在唐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学等方面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保障和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6.加快推进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工作。继续在民族乡村中开展“五下乡”活动,结合省民宗厅开展“民族一家亲”文化下基层活动,与市相关部门合作,组织好赴部分民族村的演出、宣传、咨询、义诊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工作摆布。各成员单位要本着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精神,进一步强化委员意识,增强使命感,在工作摆布中突出民族工作,加大对民族工作的协调力度,为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保障。各单位都要以雪中送炭的精神,切实帮助民族乡村和少数民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少数民族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认真谋划,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把民族工作作为关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确定本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确定一至两件民族乡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根据目标任务制定好帮扶工作方案。

(三)扎实推进,注重实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年初制定的帮扶工作方案,按照“四个干”的要求,强化责任传导,明确任务进度和完成节点,层层抓好落实。确保群众受益。

(四)加强研究,及时总结。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研究,不断解决在帮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总结帮扶工作中好经验、好做法,运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宣传帮扶工作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市民委办公室上报帮扶工作总结,2015年帮扶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市民委办公室(电话:2803456 ,电子信箱:mz2802747@163.com,联系人:寇胜利)。市民宗局作为市民委办公室单位要注重发挥好协调作用,加强与各委员单位的联系、沟通,加强工作的主动服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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