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唐山市政府于近日印发《2016年度帮扶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连续五年为全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
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唐山市从2012年起,坚持把每年为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办实事做好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向社会公开承诺。在2015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基础上,市政府将市民族工作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由21家扩充为31家,进一步夯实帮扶工作平台。按照年初市民委全体会议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以加快民族乡村发展、改善各族群众民生为抓手,本着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乡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的原则,在对全市5个民族乡(镇)、226个民族村发展状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在农田水利、道路交通、饮水安全、就业培训、教育医疗等方面承诺在年度内为少数民族和民族乡村发展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40余项,并提出相关帮扶举措35项,预计直接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
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工作方案》还明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帐,确定工作进度和完成时间节点,层层抓好落实,并将在2016年底召开总结会,对各部门帮扶工作进行总结考评。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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