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站的决定》精神,唐山市对全市农村年人均纯收入4000元以下的相对贫困村实施精准帮扶,全市有开平区大史马等5个少数民族列入精准扶贫工作点。通过下派工作组驻村帮助相对贫困村开展脱贫致富工作。同时每年由市财政向每个相对贫困村投入5万元扶贫启动资金,各县(市区)也配套投入一定扶贫资金,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力争到2020年末实现全部脱贫,人均收入达到65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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