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生活饮食习惯,保障在校师生食品安全,提升清真食堂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近日,唐山市民宗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华北理工大学、唐山大学、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唐山师范学院等8所高校,设立清真食堂和清真灶及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向食堂工作人员及负责人进行了清真食品管理法规政策宣传,发放《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宣传册100余册。通过检查发现全市高校系统清真食堂和清真灶管理良好,基本符合法规规定要求。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存在的原料采购台账记录不清不全、原料采购过程中因缺乏专门交通工具清真非清真食品混放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得到校方积极配合。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