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要求,我局依据《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特制订以下方案。
一、时间:2018年10月18日
二、检查对象:丰润区伊斯兰大厦、开平区余顺斋清真食品厂。
三、检查内容:《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
四、检查人员:从市民宗局执法人员名录库抽取。
五、工作纪律:检查人员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务,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六、监督举报电话:3793229
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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