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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0:02     来源:唐山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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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8日,商务部、公安部印发《关于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商贸〔2020〕643号),新增20个城市获批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其中唐山市作为河北省唯一城市入围。为积极稳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厘清我市在二手车车源整合、检测通关、售后保障、监管服务四个关键环节的责任,有序推进我市二手车出口工作,市商务局拟报请市政府出台《唐山市二手车出口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至2月2日,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向唐山市商务局反馈。

       

        唐山市二手车出口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联 系 人:彭建鹏

联系电话:0315-2841966

传    真:0315-2824905

邮    箱:tssswjwmc2827805@126.com


唐山市商务局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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