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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统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17 09:20     来源:唐山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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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唐山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唐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唐依法行政办〔2018〕3号)文件要求,深化统计制度改革,规范统计执法,加强执法公开,依法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加强落实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大报告中明确的“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等有关要求,深刻认识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

利用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组织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广大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的认识和掌握,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观念。

二、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制定《唐山市统计局2018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抽查计划、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建立了“双随机”抽查机制。一是对“四上”单位进行了梳理和更新,完善了名录库信息。二是建立了市统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含执法人员25人。三是明确均须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线索明显涉嫌统计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除外),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健全并落实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由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市法制办要求的程序执行,做到了公开征求意见、召开论证会、廉洁性评估、风险评估、有效期、责任追究等必经程序。严格执行了合法性审查、办公会议审议、主要负责人审定等制度。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唐政办字〔2018〕93号)文件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创新执法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使依法行政工作接地气、见成效,我局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在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积极改进工作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同时积极做好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和电子显示屏等媒体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多年以来我局未发生过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执法责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一是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界定了执法权限,规范了执法流程,对不同层级的行政执法监督及执法责权进行了合理划分,市局各内设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得到健全,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到位。二是依法规范了各种统计调查活动,及时制止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各种行为。三是加强省、市、县联合执法,使统计行政执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三)规范执法程序,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按照全市行政执法统一要求,严格落实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未出现过超出自由裁量范围的情况。我局行政执法本着教育为先的原则,对违规行为较轻的单位和组织,先执行预约谈话,帮助其纠正错误,减少社会矛盾。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2018年新增9名行政执法人员,5名同志参加国家统计局执法证件考试,考试通过率100%,高于全省平均水平68个百分点,居全省首位。

    (五)加强经费保障,改善执法条件

    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2018年新购置1台照相机、4台执法记录仪、4支录音笔等执法设备,进一步改善执法条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依据《唐山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通过中国唐山网站、唐山政务服务信息网站实行局务、政务、党务三公开,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信息。对单位机构设置、服务事项流程,统计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方便市民查阅。对统计部门行政处罚职责权限、执法依据、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救济投诉等内容予以公开公示,强化社会监督。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听证简易程序、责任追究、复议案件和调查取证等工作制度。多年来,我市统计部门未发生过行政复议案件。

(二)建立完善了行政调解和行政诉讼应诉制度

制定了《唐山市统计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唐山市统计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多年来,我市统计部门未发生过此类案件。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和履职要求,今年统计局吕志玉局长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就《统计违法责任人处理建议办法》向市领导进行解读讲解。市统计局将学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学法,举办法律法规知识讲座,今年组织开展了1次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和1次宪法专题学习。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好河北省“七五”普法规划

按照《唐山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实施方案》(唐发宣办〔2018〕1号)文件要求,针对新增“四上”单位,我局上半年组织法制培训班5期,培训人数1500多人,我局对认真对照《唐山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标准》开展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市法宣办。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落实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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