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统计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承办岗位
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承办处室为:法规处。
具体实施单位为:唐山市统计局各业务处室。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象。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适用于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对象。
四、办理期限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作处罚决定
(二)一般程序案件:自立案起三个月内
五、工作质量标准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合理、公开、公正
六、监督制约环节
(一)内部监督
市统计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2847478
(二)外部监督
唐山市监察局
七、相对人权力
在行政执法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力。
八、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2802246
(二)书信投诉:地址:唐山市统计局(西山道3号)法规处
(三)邮箱:tsstjjfgc@126.com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