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意见(试行)》(唐双随机办〔2020〕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推进我市统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深入开展。
二、工作目标
(一)实现全市统计系统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常态化,抽查事项清单做到全覆盖。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积极主动配合落实好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统计部门职责,结合监管工作重点和政府的工作要求等,本着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3月底前谋划好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要协调好内部各专业,防止单一事项的检查和各自为政的检查。同时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根据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工作相关制度机制,实现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公示发布等环节的制度化、标准化,建立起一套科学严谨规范的统计工作程序。要及时更新、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确保“一单”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对“检查对象名录库”,要及时进行充实调整,确保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及时建立和维护执法人员名录库,依据人员变动情况适时增减,对“一单两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按照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安排认真准备抽查相关业务资料,协调执法人员,做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不断提升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成效。
(四)合理确定抽查次数、比例和抽查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一般每年进行两次,抽查比例为联网直报单位个数的3%或5%,确保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抽查采用实地检查方式进行,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
(五)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束后,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检查结果正常的,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并制定检查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搞好协调配合。在认真做好统计系统自身“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加强部门之间联络沟通,积极配合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形成合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严肃抽查纪律。统计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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