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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 向我市转办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5件

发布时间:2022-04-07 09:36     来源: 唐山劳动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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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转办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5件,其中重点关注案件0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路南区、曹妃甸区、丰南区、迁安市各1件,路南区、丰南区、开平区共办1件;涉水类2件、土壤类3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须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6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75件,交办的信访件中涉及市辖区、高新经济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各1件,曹妃甸区、乐亭县、海港经济开发区各2件,开平区、古冶区、路北区各3件,滦南县、汉沽管理区各4件,路南区、滦州市、遵化市各5件,玉田县6件,丰润区、迁安市各7件,迁西县各9件,丰南区10件。(由于联合办理件3件,故办理总数为80件)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进驻河北期间(3月23日至4月23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311)87808205,受理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设专门邮政信箱:河北省石家庄市A726号邮政信箱,邮编050200,接受公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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