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向我市交办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9件,涉及丰南区3件,玉田县、乐亭县、迁安市、曹妃甸区、滦南县、遵化市各1件。
本批交办的信访件,涉及土壤污染6件,水污染、噪声污染各1件,其他污染类1件。
上述信访举报件当日全部交办各县(市、区)。按照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整改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4月12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过省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115件,交办的信访件中涉及丰南区15件,迁西县、玉田县、迁安市各12件,丰润区11件,遵化市、滦州市各8件,路南区7件,滦南县、古冶区、曹妃甸区各5件,汉沽管理区4件,开平区、路北区、海港经济开发区、乐亭县各3件,高新技术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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