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3日—4月23日,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2年6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组织制定了《唐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高质高效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助力唐山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全力以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整改方案》提出,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任务;严格责任落实,切实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强化调度督导,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整改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整改的积极氛围。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逐项明确了责任单位、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了5个方面的主要措施:
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推动学习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深走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的终身必修课,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要求,切实发挥各级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健全完善督察整改制度,确保整改实效。
二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化完善《唐山市碳达峰行动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达任务目标。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布局,着力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开展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多元化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提高铁路运输占比,开展超标排放柴油货车达标整治,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逐步提升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餐饮油烟整治、臭氧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消除7大专项行动。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推动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强污染源排查整治,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健全城市污水处理监管制度,实现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推动陆域海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推进入海排污口整治任务,强化海域海岛用途管制,严控海域开发规模和强度,优化海水养殖空间布局。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污染源头防控,实施重金属减排,有序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地下水“双源”管控。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力度,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强化农业生产污染监管,全力推动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四是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统筹推进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湿地的保护与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强化矿山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生态修复,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并重,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时治理恢复矿山环境和复垦损毁土地。开展“无废城市”创建,统筹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加快唐山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开展污水处理厂污泥排查整治,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严格危险废物管理,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控,持续抓好危险废物隐患排查。
五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完善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加快推进《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提高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坚持真抓严管,强化制度约束,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坚持市场导向,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领域。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加大节能减排项目和碳汇项目开发力度。
为保障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唐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二是强化整改落实。明确工作目标、整改任务、整改要求、保障措施,对督察反馈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逐一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四个清单”,实行台账管理,严格落实验收销号制度。三是坚持跟踪问效。将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整改办和市直各牵头部门强化督导检查,实行全过程跟踪问效。四是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经验做法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及时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和重点问题查处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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