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1 16:31     来源: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字体: 】     打印

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年以来,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紧紧围绕省、市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机关事务工作政务公开,健全完善配套制度,着力强化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公开渠道,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政务公开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改革我局合并重组以后,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及成员,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四级调研员及各处室(站、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处室(站、中心)全部明确兼职信息员,形成了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期间,研究制定《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配套的《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两个清单”》,修订完善《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分解公开职责,规范公开程序。加大信息“五公开”推进力度,将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做在日常、严在日常,努力做到动态类信息实时更新,非动态类信息限期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完善平台建设,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实效。今年以来,主动与市政务公开办请示汇报,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添加我局政务公开模块,目前,已经形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为辅的“双通道”、综合性政务公开平台。为进一步促进机关事务管理政务信息共享,对网站页面设置进行优化,使信息分类更加合理,方便公众查阅。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开通运行“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重点发布机关后勤保障、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节约型机关创建以及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今年以来,通过政府网站及微信平台累计发布政务公开指南、机构职能和处室设置及职责、领导成员及分工、政策文件及解读、工作计划及总结以及各类服务和预警预报等信息50余条。

 (三)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把关审查程序。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明确张华副局长为对外政务公开发布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对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岗位保密责任教育和技能培训并签订保密协议。局党组定期传达学习政务公开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保密制度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表》填报、保密审查制度和拟文、校对、审查、发布四级审查的岗位责任制,逐条审查报批每项公开信息,确保了政治政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符合政策。

 二、2020年度主动公开信息

 1.《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2.《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4.《唐山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5.《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6.《河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7.《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8.《公共机构节能条例》;9.《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10.《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11.《河北省节水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12.《唐山市节水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13.《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14.《<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解读》;15.《<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解读》;16.《<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解读》;17.《<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解读》;18.《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19.《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及职责》;20.《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21.《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工作要点》;22.《唐山市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23.《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24.《唐山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存在问题

 一方面,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围绕如何利用政务公开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创新发展方面研究思考得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受到我局职能、未建独立门户网站等客观条件限制,工作开展情况不够理想,政务公开效能待进一步提升,与上级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2020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明确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解读责任主体;丰富解读形式,积极推进解读文件与原文件实现关联,综合运用图片、图文、图表等多种表现形式,形象生动的解读重要政策,增强可读性。

 二是提高业务水平。积极组织信息公开具体业务人员参加政务公开相关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