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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4:03     来源: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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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公众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地址:唐山市西山道1邮编:063000,电话:0315-280296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通过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件,通过“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72条。同时,加大信息“五公开”推进力度,将机关事务管理政务公开工作做在日常、严在日常,努力做到动态类信息实时更新,非动态类信息限期更新,确保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依规开展部门年度预决算公开,及时修订公开部门权责清单、行政检查流程图,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分解公开职责,规范公开程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今年以来,主动与市政务公开办请示汇报,目前,已经形成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为辅的“双通道”、综合性政务公开平台。为进一步促进机关事务管理政务信息共享,对网站页面设置进行优化,使信息分类更加合理,方便公众查阅。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开通运行“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微信公众号,重点发布机关后勤保障、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节约型机关创建以及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

(五)监督保障。将国家、省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导落实。严格落实保密制度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查表》填报、保密审查制度和拟文、校对、审查、发布四级审查的岗位责任制,逐条审查报批每项公开信息,确保政治政务信息公开依法依规、符合政策。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由于职能任务,制发政策文件较少,主动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整改措施

2024年,我们将正视问题,积极整改,坚决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通知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及时跟进贯彻落实情况;二是积极转发机关事务部门参与制定、其他职能部门发文的政策、制度文件,在出台重大政策、制度文件时,同时公开相关政策解读、常见问题问答;三是加强信息化和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着力完善政务公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建设,强化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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