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参考依据
1.人社部印发《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人社部发〔2017〕74号);
2.省委组织部、人社厅、财政厅、商务厅、税务局、工商局联合印发《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冀人社字〔2018〕283号);
3.中共唐山市委办公厅、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唐办字〔2017〕3号);
4.《唐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管理办法(试行)》(唐政办字〔2020〕35号)、《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唐发〔2021〕26号)、《唐山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唐财规〔2019〕1号)等我市相关部门及产业发展规划、资料;
5.石家庄、廊坊、扬州、武汉等地的经验做法。
二、基本内容及结构
《发展意见》共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发展意见》适用于市级以上规格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其运营机构、入驻企业和主营业务与人力资源服务相关联的其他入驻机构均可享受政策支持。
第二部分“扶持政策”。扶持政策从鼓励支持园区建设、扶持入驻机构和鼓励支持举办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三个方面进行规划,同时附以兑现方式。
第三部分“政策兑现”。分别从涉及的市人才发展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其他区级财政资金三个方面,对条款申请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进行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事项”,《发展意见》有效期为5年,解释权归市人社局,所涉资金列入市本级和县级财政预算。
相关文件: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鼓励支持唐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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