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做好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等有关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参照《河北省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冀国资〔2012〕11号)文件有关规定,我委拟征集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关执业资质。
(二)资产规模、专业人员数量、经营业绩等指标在同行业中具有优势。
(三)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同时对唐山市地方相关政策熟悉并有实操业务经验。
(五)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有关部门、监管机构的处罚。
(六)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
二、申报资料
申请进入备选库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年度经营收入:以全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为依据。
(二)人员配置:本机构内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形成汇总表格并以经年检的资格证书为依据。
(三)场地设施:需说明场地自有或租赁并提供准确面积,场所位置依据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确定,面积以房产证、租房合同对应营业执照等资料确定。
(四)有关资质及获得有关表彰:有关资质为与审计相关资质,奖励情况明确说明级别(国家、省、市),并以证书为依据。
(五)制度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中介机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架构、审计流程控制、审计质量控制、执业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六)近三年无信用失信记录及无行政处罚信息承诺书。
(七)以上材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编入报名资料,原件随报名材料审核后返还。
(八)报名材料应内容详尽、分类清晰、整理成册,方便翻阅审核。
三、申报时间
拟申报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2023年1月3日上午10:00-10:30之间将申报资料送达市国资委财管处,因疫情原因统一在八大局门口由我委工作人员集中收取,过时不收。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资料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我委,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提交的资料一律无效,逾期无效。
(二)本次公开征集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由我委财管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中有何情况与问题请联系0315-2803523、5902900。
唐山市人民政府国资委
2022年12月27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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