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简称凤凰英才政策3.0)、《关于进一步完善凤凰英才计划推动人才发展市场化的若干意见》(简称凤凰英才政策4.0)和河北省国资委《关于鼓励监管企业引进特殊人才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企战略,加大监管企业人才引进力度,推动监管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现制定如下十条措施。
一、落实人才引进政策。充分做好凤凰英才政策3.0、凤凰英才政策4.0宣传贯彻,全面落实文件要求,坚持“政策找人”和“人找政策”双向互动,积极做好“凤凰英才”计划关于人才奖补的政策落实,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全面激发市场化引进人才企业主体活力。
二、优化审批程序。企业市场化引进人才方案报市国资委备案,不用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企业引进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急需等特殊人才,在中层正职(含总助级别人员)以下岗位使用的,可以适度突破职数限制。
三、完善考核政策。鼓励企业加大高层次、高技能、紧缺急需等特殊人才引进力度,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引进特殊人才成本经确认后可视为利润。
四、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积极推动建立选人用人市场化机制。推行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根据企业类别层级、产权结构、市场化程度等情况,建立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机制。引进的特殊人才,其薪酬水平遵循市场原则,可实施协议工资或年薪。
五、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实行灵活的引才政策,鼓励企业以顾问指导、项目合作、短期兼职、建立“院士工作站”等方式引进市外高层次人才,经申报认定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根据人才所属层次,享受相关补贴待遇。
六、拓展人才引进渠道。鼓励企业采取项目合作、挂职兼职等方式引进人才,广泛建立与高校、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唐山引才团,建立重点高校人才工作联络站,开展名校英才直通车活动;利用国家和省市人才交流大会、专场招聘会,实现常态化、集约式重点高校毕业生引进,企业重点高校毕业生规模、质量和结构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全面参与“凤还巢”“海外高层次人才”对接活动。
七、争创引才优胜单位。充分激发企业引才活力,根据凤凰英才政策4.0要求,按照“立足当前需要、适当超前储备”的思路,加大各类人才引进数量,积极争创“引才优胜单位”,享受最高奖励100万元的政策红利。
八、鼓励企业制定人才奖励措施。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制定引才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设立特殊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在工资总额之外单列,用于特殊人才引进、培养、住房补助、服务管理以及人才工作组织开展;赋予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分配权,对于引进带成果的特殊人才,可按照一定比例分享科技成果转化转让净收益;建立研发创新正向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对获得国际性、国家级创新成果奖、省重大科技发明奖以及为企业创新成果作出显著贡献的特殊人才给予奖励。
九、实行人才服务制度。建立联系服务人才制度,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联系服务人才,及时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人才安心安身安业,做到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
十、建立人才联系制度。建立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特殊人才代表制度,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书面、电话等方式,促进与特殊人才的思想交流、感情交流,虚心听取、认真研究、积极吸纳特殊人才的意见建议,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问题。
各企业党委要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书记抓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人才引进工作格局,切实推动“人才强企”战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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