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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7:10     来源: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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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数据统计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委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工作职能,紧密围绕政务公开任务分工,深入细致地开展了各项工作。

(一)坚持做好主动公开

一是主要生产经营数据经审核汇总后进行公开。通过加强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和财务信息报送工作管理,收集汇总、审核企业财务数据统计情况,为夯实财务监管基础和提高国资监管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定期对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等年度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公开。

二是按照监管企业改革重组工作进展阶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监管企业改革重组成果信息。根据产权管理界限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统计报告制度,适时对国有资产交易和增资扩股情况予以公开。

三是落实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我委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了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本和2021年部门预算信息。

(二充实政务公开制度体系

为了实现部门政务公开的制度化、体系化,编制了“唐山市国资委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唐山市国资委政务公开负面清单2021年对“唐山市国资委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行了更新完善,形成7项一级事项,13项二级事项的公开目录,对市国资委起草、市两办印发《唐山市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和《唐山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2020年版)》等文件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1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1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1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不断完善、持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围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和公众关注关切的问题,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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