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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28 15:03     来源:唐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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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推进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一部分  生活垃圾分类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四分法分类进行,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物: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废纸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等;塑料——各种塑料袋、塑料泡沫、塑料包装、硬塑料、塑料牙刷、塑料杯子、矿泉水瓶等;玻璃——

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暖瓶等;金属物——易拉罐、罐头盒等;布料——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2.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瓜皮果壳、茶渣、冲泡饮品中药渣等。

3.有害垃圾: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充电电池、蓄电池、含汞银光灯管、节能灯、水银温度计、过期药杀虫剂罐、X光片等感光胶片等。

4.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类外类别不清的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及尘土食品袋(盒)等。

第二部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容器设置,按区域分为办公楼外公共区域、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办公室内、集中供餐区四个区域,具体标准为:

1.办公楼外公共区域

办公楼外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须做到四分类,即:可回收物(蓝色桶)、厨余垃圾(绿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其他垃圾(黑色桶)。原则上按照单位人数、垃圾产生量合理配备投放容器,每100人设置1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垃圾投放容器,容积为3120升,不满100人的按100人计算;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单独设置,原则上每300人设置1个有害垃圾投放容器,不满300人的按300人计算;垃圾集中存放(箱/房)点,根据本单位产生垃圾量,结合属地环卫部门,合理设置单位垃圾集中存放点,并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分开集中存放,垃圾箱/房颜色需符合规定的颜色标准。

2.办公楼内公共区域:办公楼内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须做到四分类,即:可回收物(蓝色桶)、厨余垃圾(绿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其他垃圾(黑色桶)原则上按照单位人数、垃圾产生量合理配备投放容器,每栋楼每层至少设置1组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分类垃圾投放容器,容积为3×60升,视情况可进行拆分,但总容积不变;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单独设置,在办公楼内一层大厅位置或每6层单独设置1个有害垃圾投放容器。

3.办公室内:办公室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须做到二分类,即:可回收物(蓝色桶)、其他垃圾(黑色桶)。原则上按照人数、垃圾产生量合理设置垃圾投放容器。办公室内产生的厨余垃圾如瓜皮果壳,须投放到公共区域设置的厨余垃圾容器中,不得投入办公室内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容器内。干电池、打印设备配件等有毒有害垃圾须投入公共区域设置的有毒有害投放容器中。

4.集中供餐区:集中供餐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须做到三分类,即:可回收物(蓝色桶)、厨余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黑色桶)。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投放容器合理配置;厨余垃圾投放容器根据用餐人数和厨余垃圾实际产生量设置,以“不满溢”为标准,有条件的可安装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 

第三部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摆放

1.垃圾分类投放容器应按尽可能集中的原则,设置在区出入口、道路、卫生间等便于投放和收运的适当位置。

2.单位区域内所有室外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的设置点,地面须经硬化处理,防止垃圾渗滤液污染土地或绿化。

3.所有垃圾分类投放容器须摆放整齐,外观整洁干净,无残缺、破损,桶身桶盖完整无损,保证密闭性良好,垃圾投放容器应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GB/T19095-2019)规定进行明显标识。

4.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设置点,应张贴投放指引、投放须知类指引、标识,且醒目,易识别。

5.科技、体育、文化场馆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的设置数量,须根据节假日、活动日人流量等情况增加临时垃圾分类投放容器。

6.垃圾分类投放容器、集中存放点,须定期进行消毒,确保垃圾不落地、不外露,干净卫生无异味。

第四部分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

1.建立本部门、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导,深入推进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解决本部门、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问题,统筹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2.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具体推进落实,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垃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责任、监督、管理、奖惩等相关制度规范,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教育引导检查督促等工作。

3.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设施台账,加强对所辖区域的垃圾分类投放容器的配置、管理、维护等日常管理,形成信息档案。

4.配备专兼职监督员,单位须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监督员员,教育、引导产生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类别,准确规范投放。

5.健全生活垃圾去向台账,与收运单位做好对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详细记录本部门、本单位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形成信息档案。

6.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明确垃圾分类工作联络员,及时报送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信息,以及对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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