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省、市有关政务公开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职能,认真贯彻各项要求,高标准审核把关公开信息,加强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市“一港双城”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负责,确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落实公开制度。我办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公开质量。依托中国唐山政府门户网站,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及时完善和更新我办职能、办公地点等法定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推进,但与群众的期盼和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下步,我办将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开拓进取,注重实效,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机制,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促进机关各处室、单位落实政务公开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聚焦关心的热点,加强政务公开发布质量和数量,做好主动公开,进一步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办单位: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制作维护:唐山市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冀ICP备13009492号 网站标识码:1302000057